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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成立姑苏区和吴江区

    苏州行政区划调整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25日 07版)

        本报苏州10月24日电 记者苏雁 通讯员李锦从苏州市政府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将在10月26日揭牌成立;10月29日,吴江将召开撤市设区大会,吴江区也将正式揭牌成立。此次区划调整意味着苏州开始正式迈进“大城时代”。

        经国务院、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苏州市此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设立苏州市姑苏区,以原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行政区域为姑苏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县级吴江市,设立苏州市吴江区,以原吴江市行政区域为吴江区的行政区域。

        苏州市常务副市长周伟强表示,“一核四城”是苏州城市的新定位,姑苏区是这一发展格局重要组织部分的一核,不仅面临新的发展机遇,而且承担着新的历史重任。“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区、高端服务经济集聚区、文旅融合发展创新区、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这是苏州未来着力打造的姑苏区。

        撤销吴江市设立吴江区,将促进苏州城区与吴江统一建设和管理。同时,区划调整后苏州城区将直接与上海市接壤,进一步提升苏州市在接轨上海、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而拥有部分太湖水面和岸线的吴江撤市设区,将使得吴江区既保持县域体制机制活力,又获得城区功能新的发展优势,并有利于理顺太湖整体保护开发体制机制。将吴江纳入苏州主城,苏州城区面积将由原来的1718平方公里扩至291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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