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10月23日电(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孟婧)南京市日前出台政策决定,今后每年设立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15年,新引进和培养2520名左右的各类文化人才。
南京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三类文化人才:一是在南京创业或设立工作室的国家和省级文化名家;二是南京本地荣获国家级最高文化类奖项的组织或个人,以及南京市文化名人、文化领军人才(含省市“五个一批”、省“333工程”人才)、青年文化创业带头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三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在南京市地域范围内的各种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相关文化人才。
据悉,文化人才获得的资助最高可达200万元,其中国家文化名家来南京创业的文化项目,专项资金将资助200万元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居住公寓,免收3年租金;入选南京文化名人的人才,给予10万元项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