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22日电(记者王晓樱、魏月蘅)今天下午,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从2013年起,海南中考制度将进行局部调整,以更好地发挥中考制度对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
海南省中招办副主任、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副院长龙官吾介绍,这次调整涉及考试学科的卷面分数、各学科成绩等级划分办法、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及考试成绩的使用等4个方面。在保持现行的考试和考查科目不变的前提下,将考试学科卷面分数分别调整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20分,政治、历史、物理、化学每科满分100分,体育科满分40分,8科满分共计800分。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考试(考查)成绩均以A、B、C、D、E、F6个等级划分,各等级根据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比例按考试(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10%,B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20%,C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30%,D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20%,E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15%,F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5%。体育考试成绩按原始分由高到低也依次分为6个等级。
这次调整之后,既公布考生的考试学科等级,又公布由各考试学科原始分相加而成的总分。在录取时,各考试学科等级作为门槛,在考试学科等级达到规定要求后,比较原始分总分,如原始分总分相同时,将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一级学校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的考生。
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廖清林认为,以等级表达学生的考试成绩,避免了分数划分过细,使考试结果的表达方式更加合理,同时又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提供机会和余地,充分体现了全面的评价观和全面的质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