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中央组织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了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当时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至今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已开展了五次,列入了国家常规统计调查制度。几年来,民意调查的效益逐步显现,由此开拓了组织部门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新渠道,成为组织工作创新发展的“风向标”和“晴雨表”。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中央交给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历史任务。对于组织工作,过去往往是普通干部群众了解少、参与少;对于选人用人工作的评价,往往是“官评”多,“民评”少。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拓宽群众民主参与渠道,建立民主公开的选人用人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应运而生。经报中央批准,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在全国开展。
为了确保民意调查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中央组织部决定将民意调查全权委托国家统计局及其直属各级调查队独立进行。调查采取入户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在全国31个省区市、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和中管企事业单位实施调查,每年调查近8万个样本,涉及2万多单位。从调查方案的设计、调查的组织实施、质量抽查评估,到调查结果的发布、反馈等,每年都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调查期间还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站。每年的民意调查,人民网、新浪网、凤凰网等上百家网站都连续跟踪报道,点击量突破百万人次,跟帖超过上万条。
组织部门的思想观念在潜移默化地发生转变,如今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对民意调查的重视程度、关注热情前所未有,自觉运用民调结果改进组织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
2011年底,中央组织部发布了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调查数据显示,民意调查工作开展以来,满意度各项指标连年提升,2011年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分别达到76.10分和78.53分,比2008年分别提高了近10分和近5分。开展民意调查,为组织工作开通了承载民意的“直通车”。在民意调查的推动下,“让全党满意,让人民满意”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彰显,组织工作的改革创新取得了重大进展。
专家观点
同济大学社会学教授郭强: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新时期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作为评价、衡量、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终标准,但是群众是否满意、满意程度如何,则需要科学客观的测量和评价。中央组织部连续五年开展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对此作出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综观这几次调查,总体感觉,过程透明、方法科学、数据客观、结论可靠。
具体表现为,第一,调查范围广、调查样本量大、样本代表性强。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选取的样本都在8万个以上。第二,调查内容全、调查可信度强。从这五次调查的总体情况看,调查内容完整、指标结构合理,能全面测定受访对象对组织工作满意度的情况;同时在调查量表的设计中贯彻了问题答案的“尽含”与“互斥”的题目设计原则,具有较强的可信度。第三,建立调查质量监控系统、保证调查过程规范化执行,操作过程“无干扰”、样本抽取随机化、被调对象确定“无预约”、问卷填写“无拘束”。这些保证了调查的有效性,调查结果的客观化和调查结论的可靠性。本报记者 王燕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