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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鲍鹏山谈先贤的与人相处之道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22日 05版)

        己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与人相处的底线

     

        记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先贤孔子的这句话,简洁地概括了“己”与“人”的关系,已被镌刻联合国总部大厅。这句话到底讲了一种怎样的人己关系?深意何在?

     

        鲍鹏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论语》里面两次出现,与此相关联的表述就更多了。我甚至以为,不是“仁”,而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才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因为,“仁”,其实正是讲的“二人”,讲的就是人己关系、群己关系;而这些关系的底线就是“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可以说,“仁”是概念,而“恕”是这个概念的最基本内涵。按照孔子的解释,这是一个人可以并应该终身奉行的人际关系、族群关系、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

     

        记者: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的先贤有许多这方面的论述,比如“仁者爱人”、“温良恭俭让”、“宽宥”、“忠恕”等等,但是,这些观念今天似乎已经不那么被推崇了,难道过时了?

     

        鲍鹏山:只要人还需要交往,需要在人群中生活,这些观念就永远不会过时。很简单,不是别人需要我们爱,需要我们宽宥,需要我们谦让,而是我们自己需要别人的爱、宽宥和谦让。而爱、宽宥等等,只能由人群提供,而人群中有没有爱,就看组成人群的每一个人心中有没有爱,此外我们还能到哪里去寻找爱?我们爱的需求到哪里去满足?儒家伦理学的起点就是“反躬自问,推己及人”。

     

        其实,我们需要爱,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个体都是脆弱而不够强大的;我们需要宽宥,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个体都是有缺点而不够完美的。简言之,人性不变,爱、宽宥、谦让就永远是我们的渴望。

     

        “温良恭俭让”,这是子贡对老师孔子个性气质的描述,后来成为整个中华民族的基本民族性格和气质。这种整体气质,体现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积淀的古老民族的文明和教养,也体现出一个民族深沉的内涵和深藏的力量。这种力量,淡定、含蓄、强大而不张扬,坚韧而不尖锐,恒久而不保守,稳定而不顽固。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熏陶出这样一种伟大的民族气质,实在珍贵,我们不能只用几十年的时间,通过对自身文化的放弃,毁掉这样的气质。今天网络和现实中到处可见的暴戾之气、泼妇街骂、流氓街斗、泼皮腔调,甚至大学教授、专家学者也不能免,实在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史的古老民族的文化耻辱。

     

        无论是国与国之间的争端,还是人与人之间的争论,野蛮不是力量,文明才是力量;暴力不是力量,正义才是力量。

     

        耻与勇——缺少羞耻感的社会也一定是缺少正义感的社会

     

        记者:古人说:知耻近乎勇。为什么把耻与勇放在一起?见义勇为需要勇敢,公众场合需要有羞耻之心,这二者是什么关系?

     

        鲍鹏山:“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中庸》)仁、智、勇被传统文化称为“三达德”。

     

        “知耻近乎勇”,做,需要勇敢;停,也需要勇敢。把正在做的错误的事停止下来,不仅需要抉择,还需要决断,这种否定自己,否定过去,就是勇敢。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否定“文革”,否定“两个凡是”,不就体现出一个政党的勇敢?有所为,是勇敢,有所不为,也是勇敢。为什么有所不为?因为知道有些事是可耻的,不能做。

     

        孔子和孟子都特别强调人的“耻感”,都特别斥责“无耻”。孟子说:“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就是说,一个人一旦无耻——简直没有比它更可耻了!孟子接着说:“耻之于人大矣……不耻不若人,何若人有?”耻感对于人来说,太重要了!不以不如别人为耻,他怎么会奋起直追,赶上别人呢?可见,无耻之人,就会失去道德上的自我反省,从而永远甘居下流而不以为耻。这就是“知耻”和“勇敢”的内在逻辑联系。

     

        记者:羞耻感对于文明社会有多么重要?为什么有时我们觉得,人们受教育程度高了,羞耻感反而降低了?

     

        鲍鹏山:羞耻心是孟子讲到的人之为人所必备的“四心”或“四端”之一,《孟子·告子上》:“羞恶之心,义也。”何为义?义就是“宜”,就是行为的正当性。所以,没有羞耻心的人,是没有正义感没有是非不知好歹的人,是不能正确把握自己约束自己的人;缺少羞耻感的社会,也一定是缺少正义的社会。

     

        在中国的今天,我们确实看到很多接受过高等教育者甚至某些学者的表现,比起那些受教育程度较低者,更加粗鄙。但是,这种奇怪的非正常情况的出现,不是因为他们受到了“更多的教育”,而是他们受到的“教育”中,只有知识传授和专业技术训练,缺乏诸如孟子“四心”之类的良知教育,缺乏价值观和羞耻感的教育。

     

        尊重与自重——尊重他人并努力赢得他人的尊重

     

        记者:媒体呼吁人们在公共场所要互相尊重。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是一种很重要也很基础的社会关系,它表现在哪些方面?是如何形成的?

     

        鲍鹏山:确实有“媒体呼吁人们在公共场所互相尊重”,但有些媒体却未必如此。不少网络媒体发表的文章,不讲逻辑,不讲道理,只有情绪的宣泄和对对方的毫无学理意义的冷嘲热讽。这种文风与“文革”文风有着明显的血脉关系,但可悲的是,这类文章却最为受众叫好,因为有一部分受众,只需要情绪的宣泄。这是一个宣泄的时代。但是,一个大国,非理性的作者和非理性的受众甚嚣尘上,是危险的。因为,大国力量的最终体现,乃是国民的强大,而国民强大的最终体现,不是国民的暴力,而是国民的思想能力。

     

        从传播学的角度讲,越是没有论证过程、越是蛮不讲理、越是极端偏激的言论,传播得越快越广,很多人深谙此道,以此博取眼球。但是,这类言论,伤害的是他人、伤害的是社会的良知和理性。所以,孔子讨厌巧言令色,要人们说话慢一点:“仁者,其言也讱。”仁德的人,说话慢一点,不要不经过大脑就滔滔不绝。

     

        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是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

     

        记者:人在社会中应该尊重别人什么?同时靠什么让自己被尊重?尊重与自重,二者是排斥的还是相辅的?

     

        鲍鹏山:尊重他人,有两种层面:一是无条件的尊重。就是尊重任何一个人的人格、人权和人生。不能无端侮辱一个人的人格,不能无端剥夺一个人的人权,不能无端妨害一个人的生活。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底线。

     

        二是有条件的尊重。比如一个人贡献大、人品好,会获得更多的尊重。孟子就讲过受人尊敬的三个条件:地位高、年纪大、德行好。这种有条件的尊重,是有一定道理和正面价值的,它会促使人们道德上进,促使人们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所以,一方面我们倡导无条件的尊重,但是,也要提倡有条件的尊重。没有无条件的尊重,文明没有底线;没有有条件的尊重,文明不会进步。

     

        每一个人,既有权利获得他人的无条件尊重,也有义务争取他人的有条件尊重。无条件的尊重体现的是社会的文明,有条件的尊重体现的是道德的力量。

     

        争与让——分清君子之争与小人之争

     

        记者:人们说公共场所的争执往往起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有多少事是大事呢?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不正是从这些小事反映出来的吗?

     

        鲍鹏山:孔子说:“其争也君子。”孔子不反对争,但他要求人们不要有小人之争,他要的是君子之争。

     

        君子之争有两个内涵:一、君子所争之物:是非;二、君子之争的手段:规则。在今日市场经济时代,争正当的利,就是君子,争不正当的利,就是小人;用正当的手段争,就是君子,用不正当的手段争,就是小人。所以,君子争是非,并不是说君子不争利,利与是非不是同一逻辑层面的东西,不是非此即彼的矛盾关系,而是互相包含的关系,君子争利,就是争利中的是非。比如,国家人民之利,就为“是”,贪官污吏奸商之利,就是“非”。有人说,儒家文化不适应竞争年代,这是误解,儒家是为竞争制定规则。

     

        鸡毛蒜皮之争,往往出于意气。这样的争,是儒家反对的。孔子说:“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论语》)把这种出于一时意气的无原则之争,看成是人的迷惑。孟子把“好勇斗狠,以危其父母”(《孟子·离娄下》)看成是五不孝之一。荀子说:“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室家立残,亲戚不免乎刑戮,然且为之,是忘其亲也;君上之所恶也,刑法之所大禁也,然且为之,是忘其君也。……人也,忧忘其身,内忘其亲,上忘其君,则是人也,而曾狗彘之不若也。”(《荀子·荣辱》)为了一时意气之争,忘记自身、父母和家国,连猪狗都不如。

     

        为什么儒家三巨头都反对意气之争?因为这样的争,不但没有价值,而且伤害价值。文明的社会,要尽量减少这样的意气之争。

     

        记者:老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现在人似乎觉得中国传统的忍让观太陈腐了。那么何事该争?何事该忍?大家都忍让,坏风气会不会横行事?好人会不会永远受气?

     

        鲍鹏山: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情况。原则上的事,事关基本权利的事,不能老是提倡忍让,因为忍让就是让渡权利。一个国家搞得人民习惯性让渡权利,既鼓励了坏人,容易形成恶人得势好人憋屈的社会氛围,更糟糕的是,还可能导致公权力的无限膨胀,损害人民利益,不利于建立服务性政府,损害政府形象和党群关系。简言之,人民自觉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是在为国家进步做贡献,为改革开放做贡献。

     

        中国社会在明清以后,进入非常黑暗的专制时代,面对强大的体制,人们颇感个人的渺小,反抗往往只会加重自己的损失和伤害,于是形成了类似于“退一步海阔天空”、“忍字头上一把刀”等等犬儒哲学、奴隶哲学,国民性也因此有了更多负面的东西,严重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气质,并导致国穷民弱。这种“不争”而忍,是我们今天要否定的。

     

        但是,另一方面,人在社会中,还是要讲退让的,不能事事占强。社会总有竞夺,竞夺不能以力量为唯一胜算,不能以一切据为己有为唯一目标,否则那人类社会就变成丛林之中的弱肉强食了。所以,人一定要学会“让”。

     

        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我们的权力。学会谦让利他,是我们的道德。

     

        恕与责——违背公德要最大苛责,私人领域要最大宽容

     

        记者:孔子的弟子评价老师是:“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孔子如何掌握宽恕与苛责的尺寸?

     

        鲍鹏山:有两个层面值得注意。第一,孔子对人的很多缺点都是宽恕并提倡大家宽恕的,他唯一不宽恕的,就是对别人的不宽恕。

     

        第二,要分清公德和私德,要分清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要分清知识问题还是价值问题。就是说,公德问题、价值问题,不能含糊,公共生活领域,不能含糊,对违背公德的行为,对在公共生活领域损害公共利益的人和事,对缺少良知、唐突价值的人,必须严肃以待。但是,在私人生活领域,对一个人的私德,对于一个人知识上的不足或认知能力上的缺陷,则应该予以最大程度的宽容。

     

        樊迟问老师如何才能消除心中的恶,孔子说:“攻其恶,无攻人之恶”,批判自己的错误,不攻击别人的缺点,就是消除内心的恶。(《论语·颜渊》)可见,孔子把对别人的不宽恕看成是恶。

     

        孔子说:“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这是告诉我们:君子总是磨砺自己,小人总是苛责别人。(《论语·卫灵公》)子张问孔子怎样才算仁,孔子说:能做到“恭宽信敏惠”五点,算是仁了。(《论语·阳货》)这五个字里,都是善待别人的,没有一个字是苛刻待人的。

     

        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真的需要适度的宽容,或者最大限度的宽容。

     

        记者:孔子是个好好先生吗?他对什么样的人与事又不“恕”呢?

     

        鲍鹏山:好好先生在孔子看来是虚伪的“乡愿”,是被孔子斥责为“德之贼”的人。孔子的宽容,如上所述,是对私德或私人生活以及知识上的缺陷和不足。另一方面,对于唐突价值、缺乏良知、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孔子往往疾言厉色。就是这个如此“宽容”的孔子,有时也是很“苛责”的人。

     

        比如,他斥责三桓“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他斥责“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他认为这些是原则问题,必须反对。在这些时候,我们看到了一个方正刚直的孔子。

     

        记者:在人与人相处中,孔子也很强调“忠”,它与“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鲍鹏山:“忠”的定义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但问题是,每个人是不同的。人与人之间有相同的欲求,也有不相同的爱好,简单地以为自己想要的别人也一定想要,从而一定让别人要,就是强加于人,是好心而办的坏事。这类情景生活中太多了。

     

        孔门师徒对此是有警惕的。孔子就劝过子贡,给朋友忠告并好好引导他,但若对方不听,就停止,不要自取其辱。

     

        可见,忠,只是相对真理。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才是孔子最伟大、最人道、最人权的思想。特别需要指出,“恕”所包含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念,恰恰是对“忠”的片面性的纠正,是对“忠”有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的预防。

     

        德与怨——“以直报怨”才能促进道德风气

     

        记者:孔子不赞成“以怨报怨”,也不赞成“以德报怨”,而要“以直报怨”。可是生活中有许多“以德报怨”的例子不是都把矛盾化解了吗?

     

        鲍鹏山:关于如何报怨,有三种选择:以怨报怨、以德报怨、以直报怨。

     

        我们来看看孔子的回答:如果你以德报怨,那你拿什么来报德呢?正确的做法是:用公正来对待仇怨,用恩德来报答恩德。

     

        首先,孔子没有说“以怨报怨”,这是必须坚决摒除的选项。理由很简单:以怨报怨时,你将堕落到与你要报复的人同一境界,你将失去报复他的道德优势和正当理由,无正当性的报复不仅无助于建立道德价值,反而是对道德的再一次破坏。

     

        其次,孔子不是说“以德报怨”不可以,他只是认为不应该提倡,不值得作为一个道德命题来讨论。具体到某一个人,针对某一件事和特定的一个人,如果他愿意,他是可以“以德报怨”的,并且能这样做还可能是很可贵的——如你所说,往往还能化解矛盾。

     

        但孔子作为一个伦理学家,他要考虑的是伦理学的秩序与平衡:假如一个人做了坏事,我们提倡以恩惠来报答他,那么,另外一个人做了好事,我们应该怎样报答他?孔子这个反问实际上蕴含着深刻的伦理内涵。如果以德报怨,反过来又以德报德,也就是说,一个人,无论他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得到的社会或他人的报答同样是“德”,这实际上就是打击好人,怂恿坏人。

     

        “以德报怨”还会使道德自身很尴尬,使道德被置于一个或有或亡的危险境地。为什么呢?因为,正如上面所分析的,“以德报怨”使得一个人,做好事也好,做坏事也好,结果一样——道德约束力没有了。其次,从道德的角度讲,当道德要求人们对坏人“以德报怨”时,道德首先就自己放弃了自己的职责。“以德报怨”这个命题更糟糕的地方就在这里:它把“道德”当作奖品,赠送给做坏事的人了。

     

        所以,“以德报怨”,看似“道德”,实际上倒是起了不道德的作用:使不道德的人可以肆无忌惮,不用担心承担什么后果。可见,提倡“以德报怨”不但不能促进道德,反而要“促退”道德。

     

        记者:作为中国人,不能不赞叹我们先贤的理智、清醒、公正、全面。一个社会如何扶正祛邪,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鲍鹏山:孔子提出了“以直报怨”的观点,就是用公正来对待仇怨。即使是坏人,他也应该得到公正的对待,既不特别宽恕他,更不过分报复他,让他得到他该得到的。孔子不遗余力地提倡道德,但又不是道德极端主义者。可以说,因为极端道德而惹出的世界灾难,往往反而大于不仁的人给世界带来的灾难。

     

        一个人做了坏事理当受惩罚,付出代价,这样才能让人不敢做坏事;一个人做了好事理当有好报,这样才会鼓励人们做好事。社会就应当形成这样的风气和大环境。本报记者 单三娅

     

        (鲍鹏山为上海开放大学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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