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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时刻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

    ——记山东省莒县检察院检察技术科科长邵明强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22日 03版)
    邵明强(右一)登门为群众进行鉴定服务。资料照片

        只要心里装着法律,就不会私和偏;只要心里装着群众,就不嫌累和烦;只要心里装着职责,就不怕苦和难。——邵明强 

        9800余起检验鉴定案件零投诉,行程1万多公里,为被鉴定人上门服务230余人次,在国内知名医学期刊上发表论文21篇……全国模范检察官、山东省莒县检察院检察技术科科长、主检法医师邵明强用自己17年的从检经历向人们诠释了一种追求,那就是“要时刻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

        莒县是一个人口过百万的农业大县,作鉴定的群众大都来自农村。为了方便群众,邵明强在工作中给自己和同事们“约法三章”:一要长年坚守值班,尽量让来做鉴定的群众少跑腿;二要服务热情、周到,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爱民之心;三要准确及时出具鉴定书。为此,他经常放弃工作日中午的休息时间,放弃双休日、节假日,留在鉴定室为当事人写鉴定书。

        2007年5月份的一天,邵明强接到了莒县刘官庄镇一个被鉴定人盛某家属的“求助”电话。原来,早在2006年10月份,盛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身体功能大部分丧失,治疗结束后急需做法医鉴定。根据规定,法医鉴定中法医必须亲眼见到伤者本人。盛某无法行动,家属特别为难,如果要到法医门诊来,需要四五个人用担架抬着,伤者受罪、家人受累。于是,邵明强决定登门验伤。等他赶到盛某家中,仔细验完伤情之后,令他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盛某年迈的老父亲感激万分,老泪纵横,扑通一声给他跪了下来。

        那个跪在地上的苍老身影,让邵明强反思、自责了很长时间。不久,他向院里提出要成立“流动法医鉴定室”,对损伤严重、无法行走的被鉴定人,要到病床、到家庭、到现场进行鉴定,尽量避免伤者在往返过程中的痛苦和不便。院党组完全同意他的意见。此后,无论是交通便利的城镇还是偏远闭塞的山区乡村,损伤严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只要打一个电话,他就会马上登门进行鉴定服务。

        自1995年以来,他共办理各类检验鉴定案件9800多起,对每一起鉴定他都如履薄冰,严格依法依规反复查验,没有发生一起因检验鉴定不公而引发投诉、举报等问题。认真细致的鉴定,避免了错捕错诉17人,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今年4月份,莒县检察院成立了“邵明强工作室”,邵明强把上级颁发给自己的奖金捐献出来,连同鉴定中心鉴定费收入,设立了弱势群体救助金,用于在法医鉴定工作中遇到的经济特别困难当事人的救助。本报记者 赵秋丽 本报特约记者 李志臣 本报通讯员 刘 挺 王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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