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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核心企业品牌与产业集群品牌

    作者:张司飞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20日 10版)

        同企业由生到衰的生命周期过程类似,产业集群也会经历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业集群为了延长自身成熟期的时间或实现由衰转盛的重生,实施产业集群品牌战略是一条有效的发展路径。大量研究和实践表明,核心企业品牌的强势与否是产业集群品牌竞争力形成的关键。

        首先,核心企业品牌是产业集群品牌形成的优良载体。一方面,核心企业在自身企业品牌的经营和维护中,间接维护了产业集群品牌,从而降低了产业集群品牌建设的风险;另一方面,核心企业通过品牌许可经营、组建企业集团、委托生产等方式与本地中小企业进行合作,共享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规范了“搭便车”行为。同时,核心企业品牌与产业集群内其他核心企业品牌进行合作与竞争,能够有效预防“柠檬市场”的出现。

        其次,核心企业品牌是产业集群品牌内企业发展的标杆。核心企业品牌的成功模式为产业集群品牌内其他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借鉴,模仿者可借此发展自身网络,形成自己的商业模式,逐渐成长为大企业;且这些后起之秀与原有核心企业的兼容性,确保了这些企业网络的良性互动和健康成长。

        再次,核心企业品牌的发展存在“知识溢出”效应。核心企业是产业集群内先进知识的主要生产者和学习者。核心企业为了自身获取资源和提升能力,必然会同上下游企业和其他核心企业进行合作,其合作大致可分为基于产品供应的合作、基于技术创新的合作和基于营销协同的合作。在这一过程中,核心企业的知识会通过多种方式在企业网络中实现转移,其扮演的“技术守门人”角色确保了知识转移的有效性;同时,与核心企业合作的上下游企业和其他核心企业主动参与生产与经营活动,不仅加速了知识的转移,也更加丰富了现有的知识存量。

        最后,核心企业品牌是品牌网络的协调者。一方面,核心企业及其品牌成为产业集群和外部市场(包括国内和国际市场)之间的信息交互平台。另一方面,核心企业品牌依靠自身价值链的优势,使得价值链不同环节的利益体各取所需、各得其所。这种影响既不是依靠纯粹的市场力量,也不单单是契约安排,而是被认可的合法的领导能力。同时,核心企业品牌发挥“品牌伞”效应,使得在其品牌庇护下的企业发展利益最大化。

        产业集群品牌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级阶段。从核心企业品牌视角出发,产业集群品牌的构建方式大体分为两种:一是“覆盖”型产业集群品牌,这类产业集群自身已经具有一定或相当的知名度,或已形成区域品牌甚至是产业集群品牌,但产业集群内部众多企业的产品同质性较高,且多以贴牌形式存在,企业中缺乏在市场上有影响力的单个企业品牌。另一种是“依托”型产业集群品牌,这类产业集群自身拥有企业品牌(一个或多个),它们是整个产业集群品牌的核心,众多企业依托这一品牌价值链吸收养分获得发展,使得这些核心企业品牌的影响力逐步超过产业集群品牌自身。由于价值链自身发展规律的作用,导致处于价值链下游的企业获取的利润逐渐变薄,加之消费者品牌意识的不断增强,“覆盖”型产业集群品牌的发展模式已开始制约产业集群品牌竞争力的提升。相反,“依托”型产业集群品牌中的核心企业品牌逐步构成产业集群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为产业集群品牌竞争力的提升提供了内在驱动力。从本质而言,产业集群品牌竞争力提升的瓶颈并不在于“覆盖”模式和“依托”模式本身,而在于是否拥有强势的核心企业品牌。产业集群品牌的发展,必须要提升核心企业品牌的竞争力。为此,我国产业集群品牌的发展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培育和提升核心企业品牌。具体而言,产业集群内已有的核心企业品牌应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在产业集群品牌建设中发挥支撑作用;产业集群内相对强势的企业品牌应转变为核心企业品牌,发挥核心带头作用,以促进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产业集群内弱势自主品牌企业应进行品牌提升,为核心企业品牌建设做储备;产业集群内贴牌和无牌企业应实施品牌建设计划,逐步创建自主品牌,也可采用跟随核心企业品牌的方式创建自主品牌。

        以核心企业品牌核心价值为基础凝练产业集群品牌内核。核心企业品牌是产业集群品牌核心竞争力的原动力,产业集群品牌作为品牌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品牌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来源于核心企业品牌本身。我国现阶段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多是基于价值链利益的联结,这种结合缺乏品牌价值观内核,因而缺乏品牌整合的动力。

        进一步深化产业集群管理体制改革。无论核心企业品牌或是产业集群品牌的发展,必须主要依靠市场力量,政府则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基础设施的完善和良好政策环境的营造方面。所以,政府在引导产业集群品牌发展中应坚持并完善“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整合产业集群品牌网络,完善品牌价值链及配套组织体系。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以核心企业品牌为重心,按照价值链的利益关系,将有品牌和无品牌的企业整合于核心企业品牌网络之中;同时,协调多个核心企业品牌间的关系,在鼓励适度竞争的前提下提倡核心企业间的品牌战略合作。另一方面,产业集群品牌内部要积极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和产学研合作体系的建立,为核心企业的品牌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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