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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教育部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16日 06版)

        本报北京10月15日电(见习记者邓晖)教育部日前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倡导珍惜童年生活独特价值,尊重幼儿学习方式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个体差异的教育理念,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学习和用“一把尺”衡量所有幼儿。

        据介绍,《指南》主要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学习与发展,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并根据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目标,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误区,列举了一些教育途径与方法,指出了错误做法对幼儿终身发展的危害。

        在很多家长非常关注的语言和科学领域,《指南》强调要在生活情境和阅读活动中萌发幼儿对文字的兴趣,反对通过机械记忆和强化训练过早识字;强调成人要善于发现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求知欲,注重探究过程,反对学前教育“小学化”“提前化”的倾向。

        该负责人还强调,《指南》中的各学习与发展目标不能简单、直接地用作幼儿园的具体教育活动目标和活动内容,应该根据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允许幼儿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达《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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