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少数民族事业规划》3个国家级专项规划,是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的重大创新,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抓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3个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今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到要“大力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和发展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前不久,国家民委分别召开了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经验交流会和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座谈会。
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编制和实施3个民族工作专项规划,扶持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成绩显著。总体上来讲,实施效果非常好,深受各族干部群众的欢迎和拥护。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都是可以量化的,基层老百姓得到的好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以兴边富民行动来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兴边富民补助资金由2000年的150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3.86亿元,累计达46.29亿元。吸引并带动大量其他各类资金投向边境地区,兴建了一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教科文卫等项目,改善了边境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自2005年国家颁布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以来,仅“十一五”期间,国家对22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就投入各项扶持资金45.22亿元,安排各类扶持项目15206个。640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中,有627个村实现“四通五有三达到”的规划目标,占98%。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呈现出生产发展、生活提高、生态改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十二五”规划扩大了扶持范围,提高了扶持标准,扶持的人口较少民族由22个增加到28个,增加了总人口在10万以上、30万以下的6个民族,即景颇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仫佬族和土族。扶持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由640个增加到2119个;扶持人口数量由63万人增加到169万人。
这几个规划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非常关注民生,可以说,三个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使老百姓在发展过程中更多地收益,更直接地受益。同时,我们在研究制定政策或规划时,有一个基本的思路,就是解决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一方面要重点解决发展的基础条件问题,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另一方面就是培育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包括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加群众收入,加强教育、培训,特别是一些实用技术技能的培训,提高人的素质,提高就业或创业能力等。
(作者为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