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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29日 星期六

    纪检监察工作应正确处理五个关系

    作者:郭锝昌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29日 10版)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反腐败力度的持续加大,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纪检监察工作呈现出好的态势和趋势。但从总体上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要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需要我们正确处理五个关系。

        “惩”与“防”

        惩治与预防是反腐倡廉建设中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惩治腐败是预防腐败的条件和基础,预防腐败则是减轻惩治压力、增强惩治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途径,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在不同时期,二者侧重点应有所不同。

        首先,要坚持惩治为先,切实把案件查处作为中心环节来抓。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可见,有效预防以坚决惩治为前提,而在目前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下,要做到坚决惩治,一要坚决查办大案要案,二要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其次,要坚持防控为要,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要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扎实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从制度建设入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产生。

        第三,要坚持教育为基,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许多腐败分子走上不归路,都是从思想蜕变开始的。强化廉政教育的基础性地位,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责任。在廉政教育中,要善于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发挥创造性,突出特殊性,注重实效性,要善于运用现代化手段,创新组织形式,拓展活动内容,使廉政教育常抓常新、入脑入心。

        “点”与“面”

        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涉及面广,必须正确处理“抓点”和“带面”的关系,实现点和面的有机结合,从点上着手发力,从面上拓展延伸,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推进。

        把握重点。重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中央纪委每年都会提出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并以全会报告的形式进行部署。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对照中央纪委的部署,仔细梳理,结合实际,以重点工作成效带动全局工作发展,以关键环节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

        突出亮点。亮点是特色、是看点,是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最完美、最生动的结合,是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重要体现。在工作中突出亮点,关键要创新思维,选准课题,先行先试,通过试点带动的方式,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化。

        “内”与“外”

        在当前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这给我们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如何处理好“分内事”和“分外事”,是在工作中需要处理好的问题。

        干好“分内事”。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围绕这个中心工作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才能有为有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围绕不是介入,监督就是服务”的意识,正确把握职责定位,积极探索将纪检监察工作主动融入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努力发挥政治和纪律保障作用。

        关注“分外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监督部门,只有及时学习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举措,准确理解党和政府的整体决策部署和监督对象的相关业务,才能发挥好职能作用。这要求我们要注重学习,深入思考,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注意发现制度漏洞,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不干“越位事”。在实际工作中,要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坚持按职定位,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监督的作用。

        “上”与“下”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只有吃透“上情”,洞悉“下情”,并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吃透“上情”,就是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理论成果,以及中央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要求、总思路、总基调,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指导性。

        洞悉“下情”,就是要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意见要求,掌握反腐倡廉的第一手资料,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操作性、可行性和针对性。

        注重创新,就是在吃透“上情”、洞悉“下情”的基础上,将中央、省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与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既要站位全局,又要因地制宜,找准切入点,抓住着力点,把握关键点,以思维理念创新带动工作创新,以工作创新带动纪检监察工作的推进。

        “严”与“爱”

        在反腐败斗争中,纪检监察干部时刻面临着严峻风险和考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需要树立严格管理就是最大厚爱的理念,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是坚决严管重处。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的人,律人先律己,首先要做到自己清廉、有操守。因此,要不断健全监督机制,细化工作制度,完善考评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该岗位;对违纪违法的干部,要严肃查处。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接受监督是其承担的法律义务,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洁身自好、以身作则,做严守纪律的践行者和抵制违纪行为的自觉行动者。

        三是体现组织温暖。纪检监察干部任务重、压力大,必须在严管的同时,在政治、工作、待遇等方面加以厚爱,激发其内在活力,促进其顺利健康成长。

        (作者系中共郑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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