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人:刘江永 时间:9月23日 地点: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一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以下简称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日之间钓鱼岛主权争议发轫于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和其后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二战后,钓鱼岛理应作为台湾的一部分归还中国,但因美国单独占领日本,并把钓鱼岛作为冲绳的一部分进行所谓“托管”。1971年美日达成归还冲绳协议时,钓鱼岛被包括其中,从那时起钓鱼岛争议就开始在中日之间展开并持续至今。
40年前中日邦交正常化时,中国总理周恩来与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就搁置这一争议,首先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达成政治默契。当时代表日方与中方谈判的大平正芳外相事后表示:对岛屿争议,“中方不说,我方也不提,这是正确的。”1978年中日双方再度搁置钓鱼岛争议,缔结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然而,日本于1996年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后,自民党政府开始强调这些岛屿是“日本固有领土”,否认中日之间存在领土争议,日本右翼势力不断登岛。这就必然导致中日关系受到钓鱼岛争议的严重干扰。日本民主党执政后,既不承认存在钓鱼岛争议,又不承认中日之间曾经就搁置争议达成政治默契。这就成为钓鱼岛问题与中日关系出现恶性循环的一个起点。
今年4月,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美国高调宣布“购买”钓鱼岛,掀起反华浪潮,其主要目的是压日本政府“购岛”并取消不批准日本人登岛的禁令。同年9月10日,野田佳彦内阁不顾中方忠告而宣布“购岛”。日方强调对钓鱼岛进行所谓“实效统治”,并企图通过“国有化”实现“平稳而稳定”的政府管理。对此,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决反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反制措施。
无论从维护钓鱼岛主权还是从中日关系全局看,全面客观、深入细致、不懈地向日本公众和国际社会说明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历史、法理依据,是十分重要的。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在日本广泛流传一些似是而非而又根深蒂固的误解和谬说,日本民众未必了解钓鱼岛问题的真相,结果是但凡遇到钓鱼岛之争激化后,对华好感就会下降,右翼势力煽动的反华情绪随之抬头。日本的政客也会为捞取选票而在钓鱼岛问题上对华示强。因此,耐心听取对方的看法,有理、有据、有的放矢地解疑释惑,才有助于在中日民间交流的过程中扶正压邪、“活血化淤”。
《孟子·尽心下》曰:“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作为中国人,首先要通过认真学习,深入了解钓鱼岛为什么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才能对日本公众和国际社会讲得清楚,从而有利于维护钓鱼岛领土主权和中日关系大局。
二
钓鱼岛在明朝就已纳入中国版图与海上防区。1372年,明太祖曾派遣杨载出使琉球国,从此中国与琉球建立其册封与朝贡的关系。从那时起,500多年间,中国曾向琉球国派出24次册封使,留下多卷的《使琉球录》清楚地记载了途经钓鱼岛去琉球的海路情况。现存最早的《使琉球录》是1534年明朝册封使陈侃所著。其中便指出:过了钓鱼岛,到达琉球姑米山(今天的久米岛),“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琉球王国共36岛,从不包括钓鱼岛。这是古代中国与琉球共同确认的。明朝为确保琉球人每年顺利渡海朝贡,于1392年“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以便往来”并教化36岛。当时到福建迎接陈侃一行的琉球人中便有这些人的后代。
与此同时,据史书记载,从1373年起,明朝出动水师在包括钓鱼岛的闽海巡航,打击倭寇,一直把倭寇驱赶至琉球大洋。当时,倭寇对琉球的入侵和中国对琉球的善待,恰成对照。“倭寇连年枉自疲,血腥潮水益堪悲。何如脩贡中华主,苍玉珠弁耀海湄。”这首1561年明朝册封使郭汝霖在《石泉山房文集》中留下的诗,便清楚地反映出这一点。
现存对中国在钓鱼岛海域巡航的详细记载是,清朝康熙年间,即1722年清朝政府巡查台湾的官员黄叔璥实地视察后,撰写的《台海使槎录》的官方述职报告。其中指出:台湾“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崇爻之薛坡兰可进舢板。”所谓“崇爻之薛坡兰”是指陡峭嶙峋的钓鱼岛附属岛屿南小岛和北小岛等。书中还写道:中国巡海船因钓鱼岛沿海暗沙险礁而难以驾驶,只能等涨潮才能进港。其后,1871年《重纂福建通志》中,把钓鱼岛列入台湾的噶玛兰厅(今宜兰县)管辖和守卫。
在钓鱼岛问题上,中日双方立场不同。日本政府宣称这些岛屿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争议”。其实,连冲绳原本都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而是独立的琉球王国,而钓鱼岛从未包括在琉球范围之内,更谈不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了。
日本所谓的“根据”是,1884年日本有一个叫古贺辰四郎的人发现了钓鱼岛,并在1885年要求冲绳县令允许他开垦开拓。这期间日本政府反复调查证明这些岛屿是无人岛,没有清国统治的痕迹,是日本最先占领的,而不是通过甲午战争从中国夺取的,也不包括在《马关条约》之中。因为《马关条约》是1895年4月17日签署的,而日本是当年1月14日内阁会议决定编人日本冲绳县的。据此,日本坚称钓鱼岛是日本占领的“无主地”。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日本的外交档案第18卷、第23卷清楚地记载了这一点,即日本明治政府明知钓鱼岛并非无主地,只不过是无人岛,而且附有中国的岛名。但是它却趁甲午战争胜局已定之机秘密决定占领,即秘密窃占。这与以和平方式公开拥有无主地的“先占”原则毫不相干。
根据日本外交档案记载,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拾三根据内务省的命令做了调查,调查的结果是,“该岛与前时呈报之大东岛地势不同,恐无疑系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也已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
这是他们调查的一个结果。但是,这个结果出来之后他们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继续调查。第二次调查结果是同年10月21日。第二次调查以后,日本当时的外务卿井上馨又给内务卿山县有朋写信称:“关于冲绳县与清国福州之间散在的无人岛、久米赤岛以外二岛事宜,该等岛屿亦接近清国国境,与先前完成踏查之大东岛相比,发现其面积较小,尤其是清国亦附有岛名,近日清国报章等,刊载我政府拟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闻,对我国抱有猜疑,且屡促清政府之注意。此刻若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仅限于实际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
从其第二次调查结果看,他们明知这个岛屿不是无主地,而中国早就附有岛名并警惕日本占岛,但还不罢休。后来冲绳县令西村拾三奉命第三次再度秘密调查,其结论是:“这些岛屿未必与清国完全无关,万一发生纠纷,如何处置,请速指示”。当时,日本对华战争准备尚未就绪,担心触动清政府,所以只好暂时作罢,结果一放就是十年。
然而,日本右翼势力则刻意歪曲篡改日本窃取钓鱼岛的历史。日本外务省也不谈这段历史。不仅如此,他们还通过对文献的篡改和断章取义来欺骗日本公众。这样的话,日本民众当然会对中国不满。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呢?
日本冲绳县“尖阁诸岛防卫协会”会长惠忠久1996年出版了一本资料集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据。作者说那是他近二十几年苦心研究的成果,包括实际调查的结果。其中有一段文字中间出现:“中略……”,“以下略……”等省略的部分。而被省略删除的内容就是刚才我给大家展示的日文原文的那一部分,结果这句话就变成了:关于冲绳县与清国福州之间散在的无人岛、久米赤岛以外二岛事宜……当前宜仅限于实际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对照一下上述日本外交文书第18卷外务省档案原件全文便不难看出,这纯属断章取义的篡改和掩盖历史事实的自欺欺人。
直到甲午战争前两个月,即1894年5月12日冲绳县秘密调查钓鱼岛的最终结论是:自1885年之后没有再做实地调查,故难有确报。关于这些岛屿,没有任何文字记载或口头传说佐证这些岛屿是本国的。
甲午战争爆发后的1894年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文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称:关于“久场岛、鱼钓岛建立所辖标桩事宜”,“今昔形势已殊,有望提交内阁会议重议此事”(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结果,1895年1月14日,日本明治政府不等甲午战争结束便迫不及待地通过“内阁决议”,单方面秘密决定将钓鱼岛划归冲绳县所辖。日本就这样窃取了钓鱼岛。三个月以后《马关条约》一签署,台湾及其所有附属岛屿被迫割让给日本,无论《马关条约》是否具体写明,钓鱼岛自然包括其中。实际上,日本当时并没有建所谓“国家标桩”。其原因之一或许是日本吞并台湾后已觉得无此必要了。如果当时日本认为,《马关条约》不能涵盖钓鱼岛,那肯定还会在该岛建立标桩,已确立日本的统治权。直到20世纪60年代,日本才趁当时中苏关系恶化之际派人登岛建碑。
三
日本政府不承认中日之间有领土主权争议,原因之一是因为理屈词穷。而日本公众认为这些岛屿是日本的,除了作为日本人的民族认同感在起作用以外,还受到一些似是而非看法的误导有待澄清。下面例举一些笔者经历及了解的一些情况。
日本普遍流行一种看法认为:中国是因为1970年发现石油后才强调钓鱼岛是中国的,而这些岛屿是1972年美国归还冲绳时交给日本,并由日本“实效统治”,所以是日本的。其实,早在二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以托管为名占领琉球及钓鱼岛期间,中国就一直反对美国的所谓托管,要求美国撤军。20世纪60年代末,美日开始擅自调查钓鱼岛海洋石油资源,中国理所当然地表示坚决反对,强调中国的领土及海洋资源绝不允许他人染指。1971年美日达成归还冲绳协议,美国把钓鱼岛行政管辖权非法划归日本,中国政府表示抗议,绝不接受,坚持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日本称这些岛屿隶属冲绳县石垣市管辖。石垣市市长、地方议员等认为,他们有中国曾经承认这些岛屿是日本的铁证,即1920年“中华民国”驻长崎的领事冯冕曾给石垣送过感谢状,感谢中国渔民获救,其中提到“日本帝国冲绳县八重山郡尖阁列岛(注:中国的钓鱼岛列岛)。”
前不久,笔者访问冲绳,遇到一位石垣市的右翼“登岛”人士。两人一落座,对方就拿出1920年5月20日冯冕的这份“感谢状”复印件,质问我如何解释。对此,我详细讲解了这份“感谢状”的历史背景,指出早在1895年日本便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殖民统治台湾,并在此前窃取了钓鱼岛。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因此,这期间所谓“感谢状”所述内容,只反映了当时的历史背景,根本不能用以证明中国承认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也就是说,在《马关条约》中规定割让“台湾及其所有附属岛屿”之后,直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之间的所有这类材料都不足为据。因为当时的钓鱼岛已经被日本殖民统治,无论被划在冲绳还是台湾管辖范围内,都不能证明是日本固有领土。
对方还不肯罢休,又指着一张照片说,这是日本人在岛上开发的情形,你们中国人在岛上住过吗?我说:“钓鱼岛上没有淡水,不适应人居住,长期以来是无人岛,但不是无主地……”不等我说完,他又开口道:“不对,我多次登岛,几个岛都去看过,是有淡水的。”我说:“除了钓鱼岛以外,其他附属岛屿都是下雨后的少量积水。”他也点头称是。
我指出:“古贺辰四郎等日本人登岛开发是在甲午战争之后,是日本殖民统治台湾后的一种殖民开拓方式,不能证明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他说:“不对,日清战争(即甲午战争)是在那以后的事。”很显然,对方的历史记忆有严重倒错,这或许是问题产生的一个关键。
于是,我对他说:“在甲午战争前十年,即1884年古贺发现钓鱼岛后曾提出开发申请,但日本政府并未批准。因为1885年三次秘密调查结果证明,这些岛屿不是日本的,也不是古代琉球的,而是中国命名的岛屿。其后,日本加紧战争准备,于1894年发动甲午战争,1895年1月秘密窃占钓鱼岛。在日本凭借马关条约对台湾实行殖民统治之后的1896年,日本政府才开始批准古贺家族的开发,1897年以后古贺才登岛开发。”对方听罢只好坦言:“说历史背景,我赢不了,还是别吵架啦。”
在今年8月“冲绳·中国友好协会”主办的研讨会上,笔者作了题为《钓鱼岛问题真相》的演讲,引起当地听众的浓厚兴趣。在会后举行的自助餐招待会上,不断有人前来交流,其中没有一个提出反对意见,而是畅谈感想,希望多进行这种对话,表达冲绳人对中国的友好。其中甚至包括当地的右翼人士也反对石原慎太郎购岛。两个小时过去了,笔者没吃一口饭,一直在和他们交谈。其中一位冲绳人称:“钓鱼岛既不是日本的,也不是中国的,而是琉球的。中国有人把琉球说成是中国的很可怕,本来反对美国在冲绳驻军的人,也会被拖住后腿。”我对他说:从14世纪开始,中国与琉球保持了500多年友好交往的历史,根本没有钓鱼岛争议。因为中琉都认定琉球为36岛,其中不包括钓鱼岛。琉球王国有500多年的历史。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从不属于琉球。当年强大的中国,没有吞并琉球国任何一个小岛,给琉球带来的是文明与统一。日本1868年明治维新崛起后,于1879年吞并琉球后改称冲绳县,又利用1894年甲午战争窃取了钓鱼岛并于1900年将其改称“尖阁列岛”,从那时起造成了今天的中日钓鱼岛争议。对方听罢表示:“还是中国的理由更充分。”
在日本,经常有人指出,中国1958年出版的世界地图集的日本领土版图当中写有“尖阁诸岛”。这个扣不解开,日本很多老百姓就不理解。我们研究不能回避矛盾。中国确实有这个地图,但我发现这本地图册的扉页上有一行字注明:“中国部分国界线根据抗日战争前申报地图绘制”。当时《申报》在日本统治时期,画日本地图的时候当然是根据日本的地图来画,所以不足以证明是中国政府的立场。尽管新中国成立之后有这个地图,但也不能说这是中国政府的立场。
但是,日方也许会反问,那新中国成立之后难道就没有自己绘制的地图?所以研究还没有结束。那我就要倒着查,看有没有1958年之前中国正式出版的地图跟这个是不一样的。结果查到1956年中国地图出版社的《世界分国图》中的日本版图中便没有钓鱼岛或所谓“尖阁诸岛”,而这个地图册扉页上写的是:“本图上中国国界线系按我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绘制”。这可以证明中国的立场。
另外,日本一些人还经常提及《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发表的一篇文章,其中提到“琉球群岛,包括尖阁诸岛”。日本右翼经常以此为据,声称这就是中国的立场。我们不能回避这个问题,必须去考查一下究竟。经我反复阅读该文,得出的结论是:这篇文章疑似是一篇翻译的文章,或者是编译的文章。首先它没有任何署名,只有“资料”两个字,是引用部分海外资料的编译参考。文中引述翻译自美国电讯的资料,把冲绳最大的美军空军基地——嘉手纳写成“卡台那”,还在其后用括号注明(译音)。所以不能认为这份疑似编译的“资料”代表了中国政府的立场。如果把这种报纸所载资料的疏失等同于政府公文或官方表态,在事实和法律上也是不成立的。
关于上述两点的说明,笔者曾向对华态度强硬的日本《产经新闻》投稿,并在2010年12月8日以半个版面登出,表明了立场,增进了日本一些人的理解。
四
今年7月17日,日本《产经新闻》如获至宝地刊载日本学者的一个所谓“新发现”,并宣称这是第一次发现中国明朝文献承认钓鱼岛属于琉球,这下中国根据就站不住脚啦!
这个所谓新发现,是指1561年赴琉球的中国明朝册封使郭汝霖在《石泉山房文集》中的一段上奏文。日本这位所谓学者指出:“赤屿是琉球人命名的边界,明朝皇帝的使团对此正式承认”,并宣称:“哪里都没有中国领有尖阁(钓鱼岛)的史料,但至少有将大正岛(赤尾屿)被视为琉球的,更加明确了中国的主张是没有历史依据的。”然而,这只不过是日方对中国古代文献加以歪曲解释的又一新的例证而已。
郭汝霖在1562年所著《石泉山房文集》中,记载了他奉命册封琉球,因福建连年遭到倭寇侵扰,故被迫滞留到嘉靖四十年(1561年)五月才出航。文集中有这样一句话:“行至闰五月初三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正是这句话令日本一些人兴奋不已,把它的影印件放到互联网上转载,还用红线标出,生怕人家不知道。只可惜,这又是弄巧成拙的一个低级错误。
经查阅,这句话的原意是“行至闰五月初三,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文中的“涉”字是关键,“涉”是涉水前往之意,而非“进入”或“到达”之意。在古代汉语中,进入通常为“入”;到达为“至”。例如,1606年第15次册封使夏子阳记载的从琉球回中国的海上证言曰:“隐隐见一船,众喜谓有船则去(离)中国不远,且离黑入沧,必是中国界。”这句话中的“离黑入沧”,即指渡过黑水沟进入浅蓝色的沧水,就肯定是中国境内了。
因此,上述“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一语的确切含义是,涉水前往同琉球的分界地,名为赤屿(即赤尾屿)。古汉语无标点,若把标点加错了,这句话的逻辑也会不通。例如,假设是“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那意思就变成涉水前往的是一个地名,显然不通。如果改为“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也可以理解为“涉水前往琉球边界,地名赤屿”,成为一个把赤尾屿作为出发点的倒装句。如果改成“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意思也很清楚,就是前往琉球边界,分界地点名叫赤屿。
然而,那位日本学者却刻意把“涉”错误地说成“入”,一字之差,谬之千里,结果这句话就被曲解为“进入琉球境界,地名赤屿”。这纯属自我误导,自欺欺人。(中国《辞海》对“涉”的解释是:1、徒步渡水,后泛指渡水。如,登山涉水;远涉重洋。2、到;经历。参见“涉世”。3、关联;牵连。4、动;着。如:涉笔。)其实,“涉”在日语中可以翻译为“涉る”或“渡る”,即指船从某处通过,前往对面,而根本没有日语中“入る”的意思。
谈到郭汝霖,通常被引用最多的是,他出使琉球册封后于1562年完成的述职报告《琉球奉使录》(重编使琉球录)。其中明确记载:“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郭汝霖在同一时期撰写的不同文献中指出:“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这两句话说的分明是一个意思,即赤尾屿是与琉球分界的中国岛屿,而非琉球的岛屿。
如今,日本所谓学者对上述郭汝霖所著的使琉球录视而不见,只字不提,反而肆意篡改、曲解郭汝霖在《石泉山房文集》中的话。这反映出,当前日本一些人正千方百计地寻找对日方有利的历史文献,找不到就不惜公然歪曲中国的历史文献,混淆视听。然而,这种自欺欺人、弄巧成拙的伎俩,只能让世人更加清晰地了解到: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