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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24日 星期一

    更加突出创新驱动中的科技引擎作用

    作者:本报评论员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24日 01版)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这是党和政府的重大部署。《意见》的发布是动员令,拉开了我国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序幕,成为我国新一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原则性、纲领性文件。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决策,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围绕提高国家创新能力,我国的科技体制改革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国防科技创新体系、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迅速成长,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科技创新力量逐渐壮大。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科学技术在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制约我国科技创新的问题还很多,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技术自给率不高。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完全确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各个创新单元的组合效能的作用还不突出,产学研结合还不够紧密,资源分散、条块分割、重复建设问题还很普遍。从科研的管理上看,现行的科研管理体制、管理方式还不能完全符合创新的规律。从人才培养上看,创新环境还不够优化。对青年人才培养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吸引和聚集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的措施还不到位;创新团队发挥作用的环境还不完善;人才评价的方式方法还须符合规律等等。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样的重要时间节点上,《意见》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进一步突出了科技在创新驱动中的关键性作用。

        《意见》突出了下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所要坚持的五个原则:一是坚持创新驱动、服务发展;二是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三是坚持政府支持、市场导向;四是坚持统筹协调、遵循规律;五是坚持开放合作、合作共赢。改革的核心是密切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关键是要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真正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

        《意见》中提出,要吸纳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决策,产业目标明确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布局国家级技术研发平台。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要更多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相关基础研究,联合培养人才,共享科研成果。

        对于改革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意见》提出,要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具体说来,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特别要加强国际同行评价,着重评价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召开,向科技界吹响了投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号角,而《意见》的发布,则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指明了奋进的方向。我们相信,随着对《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深入,科技必将在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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