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17日 星期一

    基层故事

    为百姓打开便捷诉讼的窗口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17日 13版)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后,如何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承担着80%以上案件的基层法院进行着不懈努力。

        国家法制不断完善,老百姓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到法院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打官司首先就要立案,但很多人担心,法院门难进、立案难。

        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内,记者却看到了另外一番景象:着装规整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坐在一字开放式柜台后面,除了排号机呼叫号码的清脆声音,大厅安静且井然有序。柜台上方,吊牌明示着各窗口职能,一目了然。

        在这里,百姓真切地感受到,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纸,而是活生生地存在于每一个办案环节。对很多第一次到法院的人来说,诉讼服务中心内的纸质和电子两类文书模板、通俗易懂的诉讼指南、清晰明了的分流指引图,让他们对诉讼事务一目了然,打官司变得不再那么“难”了。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的刘子豪律师是第一次到锦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他是受22位当事人的委托来立案的。由于要立22个案件,原以为手续繁琐而心情烦躁的他却因锦江法院新的立案服务模式感到欣喜。

        中心大厅有热情的导诉员为他进行指导。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也细致地与他沟通。“从诉状递交、审查、立案、受理登记到预交诉讼费用,在这里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不需要往返法院、银行,整个立案过程只用了10分钟。”

        “以前,法院只有立案窗口一种前台服务,当事人递交材料、判后释疑、兑付执行案款等都必须找承办法官,不仅法官疲于应对,当事人还会产生办事难的疑问和不满。”锦江区法院副院长张静说,“现在,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从根源上化解了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的障碍。”

        (本报记者 殷 泓)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