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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15日 星期六

    中国国际法研究专家学者表示

    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毫无国际法依据

    《 光明日报 》( 2012年09月15日   02 版)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记者涂铭)针对目前的钓鱼岛局势,中国国际法学会和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13日联合举行了钓鱼岛问题座谈会,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学术机构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日本对于钓鱼岛的主权主张毫无国际法依据,中国政府对日本“购岛”的反应非常及时,所采取的措施非常必要,充分体现了中国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上的坚定决心。

        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饶戈平表示,日本对钓鱼岛的控制不能构成日本对钓鱼岛主权的根据。首先,日本1895年占领的钓鱼岛并不是无主地,而是中国人早就发现并列入管辖范围的固有领土。日本是在中日战争的关键时刻通过战争胁迫的方式来占领的,从国际法上讲,这种占领是非法的。

        其次,美国将冲绳的施政权(管理权)交给日本依据的并不是公认的国际法文件。日本一直主张的《旧金山和约》是一种片面的对日和约,作为对日战争的主要受害国和战争国,中国被排除参与《旧金山和约》的谈判,因此这个和约不但对中国是无效的,而且也不是公认的国际法文件。1971年美国和日本私下达成的《归还冲绳协定》把钓鱼岛列入日本的管理范围,同样没有国际法效力。日本根据这两个文件试图取得对钓鱼岛所谓的“施政权”是非法的。

        第三,美国所移交的和日本所接受的并不是钓鱼岛的主权,而仅仅只是管理权。日本意图把这种控制变成他们主权占有的依据,也是非法的。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龚迎春认为,日本的“购岛”及之前的一系列举动都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1895年中日缔结的不平等条约和非法窃取钓鱼岛的状况都已经被二战结束后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终结了,而日本这一系列行为都是对二战胜利果实和国际秩序的挑战。此外,日本的行为也违背了中日双方的谅解和共识,这个谅解和共识构成了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的政治基础,违背了这样的谅解和共识,等于侵犯了中日建交的政治基础。

        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李鸣认为,此次中国政府、领导人的声明和表态、确定钓鱼岛领海基点(线)、播放钓鱼岛天气预报,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反制措施,这种强度的措施很有必要。这次中国的反应实际上从国际法上根本否定了所谓日本“实际控制”的状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民才、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研究员赵建文、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梁淑英均表示,我国政府根据国内法公布钓鱼岛的领海基点和基线是非常必要的,它为我国下一步行动提供了明确的执法范围,是维护国家主权的有力举措。

        与会专家和学者一致表示,赞同政府此次对钓鱼岛问题的立场和反制措施,建议围绕目前已经公布的钓鱼岛领海基线做好执法工作,通过实际行动回应日方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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