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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15日 星期六

    教育部公布教师专业标准

    《 光明日报 》( 2012年09月15日   04 版)

        本报北京9月14日电(记者姚晓丹)教育部近日公布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明确提出教师要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据悉,为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各校要将《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针对各自领域,三大标准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幼儿园教师标准中明确提到,幼儿园教师要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则提出,小学教师要了解小学生安全防护的知识,掌握针对小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侵犯与伤害行为的预防与应对方法。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则要求教师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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