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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13日 星期四

    老建筑, 别都拆了

    ——保卫有文化记忆价值的历史遗存

    《 光明日报 》( 2012年09月13日   01 版)
    压题照片:面对现代化机械,一处处有着历史价值、承载几代人文化情感的老建筑不断呼救。资料照片

        绍兴,千年古刹开元寺大殿告急!

     

        郑州,百年老宅南乾元街75号院告急!

     

        苏州,以木版年画著称于世的桃花坞告急!

     

        ……告急!告急!

     

        随着全国各地不断上演拆旧建新,面对现代化机械,一处处有着历史价值、承载几代人文化情感的老建筑不断呼救。

     

        现状:命运多舛

     

        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地纷纷大兴土木,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在此过程中,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却遭遇尴尬。从国家到县级,各级别“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是文物的“免死牌”,而历史建筑大多没有文物保护级别,因而就更多地面临拆除的威胁。

     

        8月19日,媒体曝出:浙江绍兴,千年古刹开元寺的大殿,被房地产企业拆得只剩下一个骨架。开元寺始建于后唐长兴元年,后经历朝历代修缮,香火旺盛不衰。抗战期间被汪精卫伪政府占领,佛像、僧舍被毁。抗战胜利后,改建为绍兴市人民医院。但古开元寺大殿一直保留下来。后人为保护石柱在外面加了水泥钢筋。2007年医院搬迁,这块土地被拍卖,以9亿元成交,作商业开发。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当年出让时曾明文规定,大殿为保留建筑,因此整修前必须经过城市管理部门规划审批。而此前开发商的“整修”行为,属于未通过审批就擅自施工。目前,绍兴市城管执法局已向开发商下了停工通知书,大殿未来将进行原貌修整。

     

        而在郑州,南乾元街75号院依然生死未卜。这座院落,从民国至今,历经百年雨打风吹而不倒,虽然早在去年3月就被郑州市政府列入《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但依然无法躲过被拆迁的命运。网友“根哥”说:“实际上原来南北乾元街、菜市街、东三马路、大东胡同一带有许多很漂亮的四合院,可惜全拆迁了!”

     

        目前我国有历史文化名城119个,然而最近的一次历史文化名城检查结果显示,其中的13个城市已没有历史文化街区。那些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必要组成部分的老宅院、老街巷,已被无情地拆掉了。感慨叹息之余,民间的有识之士开始行动。从今年5月至今,由国内著名设计师宋微建、天趣玄公发起的“救救苏州桃花坞”活动,已在新浪微博上越烧越热,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参与者越来越多。网友“阿斌”说:“全国各地网民对于即将拆除的桃花坞打铁弄4号的楠木厅大声疾呼,这项活动已经超出对一个桃花坞的保卫,上升到对当今中国城市化进程中老建筑如何妥善保护的高度了。”

     

        法律:义不容辞

     

        没有保护级别的历史建筑,文物部门要承担保护职能吗?

     

        浙江省文物局某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开元寺屡建屡毁,大殿是民国时期的建筑,并未被当地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因此也就不在文物部门管辖的职责范围之内。针对郑州市多处列入保护名录的优秀近现代建筑接连被拆除的现状,郑州市文物局也说,进入名录的这32处近现代建筑不是文物,即便有人拆除,他们也无权进行处理。显然,他们认为被拆的建筑不是文物,所以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

     

        果真如此吗?历史建筑不属于文物保护范畴吗?记者就此专门请教了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何戍中。何戍中说,这样的理解是有偏差的。根据《文物保护法》,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就是文物,就是《文物法》保护的对象。毫无疑问,上述建筑都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保护它们是文物法、文物工作的应有之义,是顺理成章、义不容辞的事。

     

        何戍中解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在册的文物点近77万处,而其中只有一小部分具有更高价值的文物获得了“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但是,只要是登记在册的,就属于文物,就受到《文物法》保护。他补充道,上述这些历史建筑如果还没有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应该说是文物部门的失察。在这种情况下,公众可以依照《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认定其为文物。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作出决定予以答复。

     

        尽管从法律到登记、认定是一种无缝对接,但事实上,有时因为主管部门的无为或误读,历史建筑的保护往往处于空白状态,拆迁的脚步并未被有效阻挡。说起两年前陆军医院旧址被拆的事情,著名的天津文保志愿者穆森仍然痛心。2009年12月,22名文保志愿者向天津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递交了《关于将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38号俄租界陆军医院旧址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申请书》。不久,得到的正式答复函中称,该建筑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较高,区政府已决定将其列入河东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范围。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已对此建筑进行普查登记。然而没过几个月,这座建筑却成为一片废墟。对此,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主管领导的解释却是:“纳入‘三普’范围,不等于就是文物了。所谓的登记,在笔记本上一记,也是登记。”“这些问题我也说不清,反正不是我们拆的。”

     

        记者查阅了相关政府网站,《郑州市第一批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中,南乾元街75号院赫然在列;桃花坞属于历史街巷。毋庸置疑,它们都在《文物法》保护的范畴内。它们的命运或许就是全国历史建筑的写照。下一步会如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专家:三思后行

     

        提起被拆除的老建筑,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说:“这些消失的身影让人怀念,更让人心痛。”这位著名建筑学家和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保护领域学术泰斗大声呼吁:“老街区、老宅院、老房子就是城市记忆,不可再得,不可复制,留下‘真古董’就是保住‘城市魂’。”

     

        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军人物、著名作家冯骥才更是尖锐地指出:“要警惕文化政绩化。”他说,在许多地方,文化如果不与政绩结合就不被重视;可一旦结合,文化就变味了。他举例说,一些地方花几亿元复制一个古村落,或是建一个大家都不喜欢的建筑,似乎这就是城市的文化。“任何城市的文化都是一个地域人们审美积累的结果,是历史不断积累形成的,而不是某些人就能决定的。当城市文化与政绩相联系,而政绩又与产业、旅游开发相结合,则充满了暴发户的色彩。”

     

        对于目前许多城市,尤其是具有相当历史背景的古城在城市改造、整治过程中的拆建,冯骥才表示,不能着急,要“精修”。他强调,一定要保持城市的历史时间感,“就像给一位老人整容,如果把皮肤的褶皱都拉平,就变成年轻人了,就没有了时间感,我们对他的感觉也就变了。”

     

        针对桃花坞面临的拆迁,冯骥才告诉记者:“我们正在争取木版年画申遗。”他说,作为木版年画的重要产地,桃花坞的原生环境如果被破坏,等于是“把老巢都拆了”,必定会给申遗带来很大困难。他强调,这种拆迁不仅给桃花坞带来损失,而且伤害了木版年画,最终也会伤害到苏州的传统文化。面对记者,他郑重其事地表示:“希望苏州政府三思!”

     

        记者不知道在采写此稿的过程中,又有多少老建筑倒在挖掘机下,还有多少老建筑在奋力呼救;但记者知道,中国正在步入城市化加速期,如何对待珍贵的历史记忆,不仅需要我们在意识上自省,更要在行动上体现。

     

        数百年后,当歌曲和传说已经缄默的时候,建筑却还在说话。为了子孙后代能听到我们的故事——老建筑,别都拆了!

     

        本报记者 李 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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