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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12日 星期三

    日本政府与“土地所有者”签订“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合同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12日 08版)

        新华社东京9月11日电(记者吴谷丰)据日本广播协会电视台11日报道,日本政府当天上午与所谓“土地所有者”签订了购买“尖阁诸岛”(即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中三个岛的合同。

        日本政府当天上午召开内阁会议,确认了将“尖阁诸岛”中三个岛“收归国有”的方针,并决定从2012财年预备金中拨出20.5亿日元(约合1.66亿元人民币)“购岛”。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10日在记者会上说,日本政府在有关内阁大臣会议上决定,由政府“购买”“尖阁诸岛”中的钓鱼岛、北小岛和南小岛,将这三个岛“收归国有”。

        据日本时事社报道,日本政府不准备在岛上修建渔船避难港和灯塔等设施,“收归国有”后将由海上保安厅对三个岛进行“管理”。

        针对日本政府“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决定,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0日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的任何单方面措施都是非法、无效的,中方坚决反对。中国政府捍卫钓鱼岛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中方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领土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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