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自今年5月颁发以来,在文化产业界持续引发热议。对此新规,学界和业界普遍看好,称其“为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指前路、断后惧。”
“科技与文化相结合将是今后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与潮流,可以在文化领域催生新业态,也势必加速原有业态的新发展。”近日,在中国传媒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筹)举行的相关座谈会上,与会者达成共识。
如何以科技助推文化产业优化升级?如何加强文化科技发展的环境建设?专家们结合实际,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
踩好落脚点:技术创新是助推器
在良好的宏观环境下,如何将文化科技融合落到实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副司长孙苏川认为:“最基本的是要有专门的技术系统。”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司统计(综合)处处长张建民对此表示赞同:“提升文化和科技创新能力,必须有新技术作支撑。”对于新闻出版行业而言,《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无疑为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改革环境。如何借助有利时机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支撑体系,就成了摆在面前的紧要问题。张建民认为,要从技术创新着手,“重点是要在云计算、数字版权保护、多媒体阅读终端技术等重点领域进行科技攻关,取得突破。”
作为北京、伦敦两届奥运会的数字图像供应商,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深受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之益。公司CTO庄岩体会深切:“核心科技的影响非常大。要紧抓本质性的、能生成战略性变化的科学技术谋发展。”他指出,在具体操作上,首先应把各种科技要素分类,找出核心科技这把“金钥匙”。“支持‘水晶石’发展的技术源于图像,比如计算机生成。正因为核心技术的支撑,我们才能在世博会中国馆展开动态的‘清明上河图’长卷。这些能带来本质性变化的科技对文化发展大有帮助,也是我们必须‘拿下’的难题。”
“其实不是没有新技术,但往往产生得快,消亡得也快,作用没得到合理发挥。”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海明注意到了另一个现象。他认为,这与文化企业不清楚自身需求、盈利点有关,也折射出新技术的鱼龙混杂。“我觉得不单纯是谁取代谁的问题,应该鼓励引导新技术融入到传统技术中,实现技术的效益最大化。”
从“一”到“众”:发挥示范基地“辐射效应”
文化科技融合不可能一步到位,应从抓好一批“先行先试”的重点基地开始。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副司长王丰认为:“文化基地能够融合文化与科技,解决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因此,可以重点培育一些有示范效应的优势文化产业,辐射带动其他产业,从而构建起覆盖上下游的完整产业链,推动科技文化发展。”
以个别带普遍,此类成功事例并不少见。今年5月,北京、武汉、上海等城市的16个文化产业基地被批复为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北京中关村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例,北京市以高新科技集中的中关村海淀园为核心,联合中关村石景山园、雍和园、德胜园,共同探索文化科技融合之路,希望借鉴发展科技产业的成功经验,摸索出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将示范效应辐射到全市乃至全国。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主任梅松认为,国家级示范基地建立后,不但可以带动一批省市级示范基地,还可借此打造一批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的领军企业。梅松呼吁,“应该多培植一些这类企业,并给予它们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背后的托举:强化保障,完善机制
产业发展与政策制定并不一定完全同步,纲要在实施中也必然会遇到各种具体问题,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有了纲要,必须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与实施细则。”王丰认为。
“企业发展中总会遇到一些困惑。政策滞后、标准滞后,产业必然滞后。”田海明建议,一定要解决行业标准问题,尤其是“新兴行业新标准问题,传统企业的国标修订问题和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如何结合的问题”。他建议,国家在制定标准时应该多听一听企业或一线管理人员的想法。
除了法律法规的完善,激励机制的建立同样重要。据梅松介绍,北京市从2006年起就专设了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每年拨款五个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中,有56%是文化科技融合项目。现在,这一举措已见成效:2011年北京财政总收入9120亿元,增加值1986亿元,无论是总数还是增加值,50%以上是文化科技融合产业所创造的总收入或价值,初步尝到了经济、社会、文化效益多赢的“甜头”。本报记者 王斯敏 本报通讯员 王力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