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1日电(记者朱振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意见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这体现了中央政府对乡村教育的重视。”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教授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他说,最近几年乡村学校布局调整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一些教育管理者对乡村教育特点和教育规律认识不够,甚至以牺牲教育规律为代价实现所谓节省开支、方便管理等目的。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后遗症”,如交通、学生食堂安全等问题,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以及家庭教育缺失问题。这些问题给学校和教师带来巨大压力,教师白天上课,晚上还要陪孩子自习、游戏,照顾学生洗漱、睡觉,本该放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精力被应付学生安全所冲淡。更突出的是,小学生过早离开父母、离开村落,致使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缺失。
朱启臻在评价意见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时说,这首先要求我们正确理解教育质量和良好教育的含义。之所以出现盲目撤并现象,其中存在一个误区就是把良好教育等同于教学大楼、漂亮教室和桌椅、先进的设备,认为教育设施越现代化、学校规模越大、教师学历水平越高,教育质量也就越高。事实上,教育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是否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把握学生成长规律。我们调查发现,许多小学校过早地把小学生引向升学的独木桥,我们对盲目追求小学教师高学历导致的全科教师不足而影响教育质量的现状表示困惑。因此,制定科学的乡村小学评价指标,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对提高教育质量至关重要。
他指出,从乡村学校功能看,一方面乡村学校是传承传统文化和乡村文化的重要场所,另一方面乡村学校在培养学生了解乡村、热爱乡村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乡村学校的任务不仅在于面向城镇化、工业化,帮助农村学生离开农村适应城镇,同时也要重视培养学生对乡村的感情和对家乡的热爱。这不仅是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培养学生爱国情操的条件和基础。乡村保留小学,方便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有助于满足学生多方面的发展需求。县级人民政府要在尊重农村教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基础上,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