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4日电(记者杨亮)记者今天从财政部获悉,自9月5日起,财政部最新制定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将施行。据悉,该办法将有助于理顺和巩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产权登记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资产管理区别于其他财政和财务管理活动的主要特征。为此,《办法》要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向其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今后,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将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产权登记的信息化、网络化和对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状况的高效、实时、动态、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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