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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04日 星期二

    短 评

    办好文化惠民实事

    宣 言 《 光明日报 》( 2012年09月04日   13 版)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目的,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山东等地集中力量办好文化惠民实事,从细微处入手,从具体事抓起,桩桩贴切、件件务实,深受基层群众欢迎,为各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供了有益借鉴。

        文化惠民,首先要听民声问民需。“民之所需、政之所为。”文化惠民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必须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只有听民声、问民需,才能合民情、顺民意。如果只管供给不问需求、只管实施不看效果,往往就会“惠而不及”、“惠而不至”,群众就可能不领情、不满意。“惠什么”、“怎么惠”,群众感受最真切、最有发言权。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下基层、接地气,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握群众诉求、汇集群众意见、凝聚群众智慧,办好群众欢迎和认可的事情。只要与群众愿望“接茬”、“合拍”,弄清劲往哪里使、事往哪里办、钱往哪里投,就能真正把实事办到点子上,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文化惠民,核心是让群众得实惠。文化惠民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必须“真惠”、“实惠”,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口惠而实不至”,最终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衡量实惠不实惠,就看是不是有效破解制约基层文化建设的瓶颈问题,实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文化利益。要直面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之“难”,瞄准基层文化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保障、基本服务之“弱”,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让文化的阳光普照广大基层群众。要以更大的投入产出更多的实惠,落实财力、物力、人力和政策保障,拿出“真金白银”,增加文化惠民的“含金量”,以实实在在的文化建设成果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指数。

        文化惠民,关键要抓具体办实事。“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文化惠民是篇大文章,必须从具体事抓起,才能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一具体就深入、一具体就落实,只有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好措施具体化实在化,转化为有形的实事项目,细化为实打实的民生工程,文化惠民才有载体、有抓手、可操作。要以“实干”求实效,雷厉风行、真抓真干,不抓则已、抓则必成。要以“实招”求实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有标准、有步骤、有督查、有考核,真正把实事办实办好。文化惠民实事一件件不停地去办,一年年持久地去做,基层文化就会如春雨之润花、清渠之溉稻,不断滋养人们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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