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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03日 星期一

    北京朝阳医院试行医药分开

    《 光明日报 》( 2012年09月03日   06 版)

        本报北京9月2日电 记者田雅婷日前从北京市医院管理局获悉,北京朝阳医院自9月1日零时起,正式试点实施医药分开,即取消药品加成,按进价销售,同时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朝阳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本部和京西院区已进行系统切换,同步推进该项试点工作。所有预约了9月1日及以后门诊号的患者,在就诊时无需再缴纳挂号费和诊疗费,而是根据所预约医师的级别补缴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普通门诊42元/人次,副主任医师60元/人次,主任医师80元/人次,知名专家100元/人次;急诊62元/人次;住院80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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