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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29日 星期三

    “处罚还是表彰”①

    常德“的姐”杨芳华为救人连闯红灯

    《 光明日报 》( 2012年08月29日   01 版)

        本报常德8月28日电(记者唐湘岳 通讯员李杰、徐虹雨)湖南常德市民赵志福帮助邻居救火负伤,路过的“的姐”杨芳华搭载救火英雄紧急送往医院,一路上多次违章。因抢救及时,英雄脱离了危险。为救人而违章的“的姐”是该受处罚还是该受表彰?这个话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8月11日中午12时许,常德市武陵区一家燃料作坊起火,邻居赵志福听见呼救声,冲进火场救火,被严重烧伤。家人搀扶着英雄路边拦车,一辆出租车应声停下,女司机赶紧招呼伤员上车。

        赵志福伤势很严重,伤口不停地流血,女司机一边安慰他,一边用最快的速度向医院驶去。当车来到人民路与芙蓉路交界处,前面有10多辆车在排队等候绿灯,女司机立即打起双闪灯,按着喇叭,驶上逆行道,冲过了十字路口。在经过大润发超市时,她再次闯红灯。15分钟后,出租车停在了医院病房门口,女司机帮忙将病人搀扶下车。

        经医生紧急救治,赵志福脱离了生命危险。

        8月14日,《常德晚报》报道了救火英雄赵志福的事迹,赵志福对记者说:“当时为了救我,那位女司机连闯几次红灯,可能要接受扣分和罚款的处罚。她如果为了救我挨了罚,我于心不忍。”

        市民罗先生看到报道,在《常德晚报》官方微博跟帖称:任何时候,生命都是第一位的。“的姐”在救人的过程中闯红灯虽然不对,但应该给予宽容和理解,希望交管部门能免予处罚。很多网友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称赞爱心“的姐”是真正的身边好人,相关部门应该授予这位“的姐”“爱心司机”荣誉称号。

        8月20日,《常德晚报》官方微博发出求助,寻找最美“的姐”。常德市出租车行业协会也行动起来,终于找到了这位默默无闻的好“的姐”杨芳华。

        8月28日晚,记者在常德市见到了杨芳华。提起闯红灯救人的事,她说:“我平时很注意交通规则,这一次看到赵志福伤得很重,快一秒钟,他的生命就多一分希望。我已经严重违章,我甘愿受罚。”

        “的姐”救人违章,是该受处罚还是该受表彰?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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