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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18日 星期六

    小人物·大境界④

    “诚信为金”郑宜栋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18日 02版)

        “欠债还钱”是他最淳朴的承诺,“诚信为金”是他最坚定的信仰。

        漫长的岁月里,他把一个关于“还债”的平凡故事,演绎成一段感人的传奇。

        郑宜栋,出生于1925年,中共党员,现居江西省上饶县旭日街道。1942年仲秋的一天所发生的惨剧,从某种意义上说,决定了郑宜栋的一生——在抵抗国民党抓壮丁的过程中,他的父亲和哥哥惨遭枪杀,家财被抢掠一空,其中还包括乡邻们待榨的茶籽、菜籽,留给郑宜栋母亲和他的,是一本记录详细的账本。那一年,他17岁。

        “父亲去世了,但我还活着,不管什么情况一定要想办法还债。”少年郑宜栋立下了誓言。

        这个誓言,伴随了他的一生。

        此后40年,郑宜栋背负着整个家庭的责任,上有老下有小,家中原有土坯房倒了要盖新屋,又欠下一笔不小的债务,一家人攒钱还债,过得紧巴巴。

        1989年,退休了的郑宜栋终于还清建房欠款。他开始新一轮的攒钱,为了安心地来完成几十年一直没完成的事。茶油、菜籽油、桐油共计873斤4两5钱,分属106户人家。这是郑宜栋父亲留下的账本中记下的数据。欠钱还钱,欠油还油。1997年初,郑宜栋带上一万多元钱,雇了辆货车,拉着准备好的油,回到老家黄沙岭,一家一家登门还债。有的债主已去世,郑宜栋就将钱还给他们的儿子、孙子。

        “在我的头脑中,欠债还钱是理所当然的事,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郑宜栋则这样说。

        然而故事并未结束。

        2008年,郑宜栋在朋友的提示下意识到,解放前的计量方式一市斤为16两,而现在则是一市斤10两。于是,为给债主们补回差额,他翻出老账本,把债务重新换算过。随后,又带上油和钱,再次去老家还债。

        2009年4月3日,郑宜栋在自己的“还债记事簿”上郑重写下:“欠翁新华一角,今还1元。”翁新华是郑宜栋的最后一位债主。这一天,郑宜栋还清了父亲名下的所有债务。

        67年的心愿,67年的担当,终于至此而圆满。如今,在郑宜栋的老家上饶县黄沙岭乡麻墩村,有一座3.5米宽的水泥桥。这是还清父亲债务后的郑宜栋募集社会爱心人士捐款而为家乡修建的。家乡人为这座桥取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

        这座桥叫“诚信桥”。(本报记者 胡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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