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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15日 星期三

    构建三网形成化解合力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15日 16版)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院长 邓建云:

        去年以来,新沂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案件2600件,四个专业巡回法庭调解案件2408件,五个“人民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案件4791件,巡回审结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80%以上。我们的司法联动是解决纠纷的新的司法措施,按照中央“劲往基层使、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要求,构建三个网络,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我们通过设立一个诉讼服务中心、四个专业巡回法庭、五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十个固定巡回审判点,搭建起“一、四、五、十”诉调对接平台。即在本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配备立案调解室;在市交巡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市消费者协会设立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市卫生局设立医患纠纷巡回法庭,市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院机关和四个人民法庭设立五个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18名调解员,专职负责委托案件的诉前调解。

        我们推出了机关业务庭—人民法庭—驻村法官工作室—司法协理员相互配合的矛盾化解网络,在全市267个行政村建立法官驻村工作室,与各村的调解室建在一起,由机关业务庭和人民法庭指派法官进驻。在全市选任312名司法协理员,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和诉讼委托调解工作。去年以来,通过驻村法官与司法协理员相互协作,将3200余起纠纷化解在诉前。

        我们构建的诉讼服务站—各镇调解中心—各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密切协作的矛盾纠纷解决网络也在循序推进。四个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四个重点企业设立司法服务站,诉讼服务站配备1名法官负责诉前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负责指导各镇调解中心开展民调工作,负责与派出所和司法所开展工作协调等做法成为我院特色。

        我们还完善了矛盾纠纷调处考核机制,将有效调处矛盾纠纷与压降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结合起来,将其列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因矛盾纠纷排查疏漏等造成后果的,分别由人员隶属部门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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