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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10日 星期五

    奥运视点

    裁判,请保持竞技场的公平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10日 06版)

        伦敦奥运赛场的吊环与中国“吊环王”陈一冰开了一个“玩笑”。8月6日,完美收官、意外摘银、痛吻吊环,陈一冰的表现是完美的,但是他获得的是银牌。

        当落地跳了一小步的巴西运动员纳巴雷特以完成分高出0.1分的优势夺金后,不仅是中国队,对手和第三方也都表示惊讶,意大利体操教练毛里齐奥·阿列维语气强烈地表示,纳巴雷特绝不应该拿到金牌,他的得分“太高了”。但按照国际体操联合会的规则,中国队无法就这种情况提出申诉。按照国际体联有关申诉的规定,首先各队只能针对自己的分数提出异议,而不能就其他队和队员的分数提出异议。而且,即便对自己的分数提出申诉,也只能就D分(即难度分)提出异议,而不能对E分(即完成分)提出异议。也就是说,裁判们打出的完成分是不允许争论的。

        男子吊环决赛争议9个多小时后,中国体操队总教练黄玉斌当地时间7日凌晨连发多条微博,炮轰裁判将本该属于中国名将陈一冰的吊环金牌判给巴西小将纳巴雷特是一次掠夺,是一次明抢,并称这是“体操史上黑暗的一天”。

        自伦敦奥运会开幕以来,体操、游泳、自行车、击剑、乒乓球、羽毛球、柔道、拳击等项目上都未能摆脱争议性判罚,各种错判漏判反判层出不穷。

        从裁判莫名其妙地判罚成绩第一的中国自行车队女子团体竞速赛犯规,到羽毛球裁判不让擦地板上的汗水导致汪鑫滑倒受伤,直至丁宁被罚、赛艇比赛重赛等……平心而论,裁判偶尔出错,是应该得到理解的,但如此重要赛事,一而再再而三出现失误,着实给本届奥运会蒙上一层阴影,“裁判门”已经成为诸多参赛运动员最伤心的话题。

        误判、改判、争议判,既让胜者成色锐减,又使败者不甘臣服。赋予裁判绝对的权威,是为了保证赛场竞技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使每一位参赛的选手在同一起点、同一规则上竞技,彰显人类追求极限的精神,给观众带来视觉盛宴和精神大餐。如果裁判取代运动员成为决定赛场胜负的主角、左右奖牌归宿的主因,这让奥运精神情何以堪!公平正义情何以堪!

        《奥林匹克宪章》中说,“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我们要大声呐喊:伦敦奥运,在奥林匹克的光环下,请对所有参与者一视同仁。

        本报记者 侯珂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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