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7日电(记者王逸吟、殷泓)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于8月5日结束。据中国人大网统计,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共有网民131912人次对修正案草案提出各类意见557243条,远超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时征集到的237684条网上意见,创下法律草案网上征求意见的历史之最。
今年6月底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共有4条,针对劳务派遣问题作出专项修改,包括明确界定劳务派遣“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范围;将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提高到100万元并设立行政许可;进一步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加大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此次征求意见创下历史之最,说明劳务派遣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0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今后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由此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40多部法律草案都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