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7日电(记者张蕾)卫生部等5部委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2012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均要探索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通知明确,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从3个层面予以拓展和深化,即大力推动试点城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一批通过改革试点取得成熟经验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