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7日电 记者郭丽君今天从工信部获悉,《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日前发布,这是工信部首次就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出台综合性的指导文件。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指导目录着眼于解决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的产业地之间盲目竞争、产业无序流动、落后生产能力转移等问题,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朱宏任表示,产业转移指导目录的发布,一是针对不同区域实施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针对国家区域战略确定的东北、东部、中部和西部4大区域,分别明确了发展方向;二是不仅提出产业发展的目录,还按照省(区、市)分行业提出承接发展的重点,具体落实到产业发展承接载体,如产业带或产业园区(集聚区),更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朱宏任强调,在制定过程中,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将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与地方发展需求相结合,既体现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提出的原则和方向,又吸纳了各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并将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相结合,将产业分工与区域合作相结合,将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使优势产业能够顺利承接发展,不具备发展潜力的行业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调整退出,落后产能无法转移流动,形成健康、合理、有序的产业转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