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雪域高原,独特的生活方式,悠久的文化历史,神圣的宗教信仰,令世界各国藏学学者为之神往,成为许多中外学者乐此不疲的研究对象。藏学,这个包涵西藏和其他藏区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宗教等诸多研究领域及学科群体的学科,如今已作为“显学”跻身世界学术之林。
中国藏学研究成果斐然
自2008年第四届北京(国际)藏学研讨会以来,中国藏学研究在学科建设、学术成果、人才培养、藏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语言与信息技术等方面取得很多令国外同行啧啧称赞的骄人成绩。
经过数十年的努力,中国藏学学科体系更加完备。藏学研究全面系统地研究西藏和其他藏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涵盖了历史、经济、宗教、哲学、艺术、教育、医药、语言、工艺技术等各个领域,形成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中国现代藏学学科体系。
学术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和《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研究》,为历史研究提供了权威的史料。历经二十多年编纂出版的《东噶大词典》是迄今为止最详尽的藏文工具书。历时24年、动用数百人、耗资四千多万元的对勘出版《中华大藏经(藏文部分)》藏研版的工程刚刚圆满完成不久,在整理出版梵文贝叶文献《大毗婆娑论》的同时,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今年正式启动了将历时15年的《中华大典》(藏文卷)编辑出版工程,计划编辑出版《大藏经》以外的各类藏文古籍文献。国家重点项目八卷十二册《西藏通史》即将全部完成。目前在中国,藏学研究图书、画册、报刊、音像制品等每年以几百种数量出版发行。
藏学人才培养不断加强。中央民族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藏藏医学院等高校藏学专业人才培养形势喜人,设立了多个藏学研究博士、硕士点。以藏研中心为主的50多家藏学机构形成了多民族、多学科、高学历的稳定的藏学研究队伍。
各类藏文文献的数字化建设正在推进,文献检索利用正在实现数字化、网络化。藏研中心自主开发并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珠穆朗玛系列”藏文字体及应用工具,受到藏学界交口称赞。其中,国际标准藏文计算机字体——“珠穆朗玛体”,使多种风格的传统藏文字体首次在计算机上得以应用,丰富和美化了藏文文档的表现形式和设计风格,还有藏文智能输入法、转写输入法、藏文通用转码软件等,都将对加快藏文数字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步伐发挥积极作用。
藏学研究方法不断创新。新一代藏学工作者,大多都有自己的专业背景,每个人都会用自己所学专业领域最新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藏学,比如语言学的比较法、经济学的统计法、社会学的问卷调查法等。在传统的藏学研究方法基础上,运用比较研究、交叉研究、计算机技术等先进的理论和手段,让藏学研究的天地更广阔。
学术交流合作不断拓展
我国藏学研究机构每年都要开展大量学术交流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推动藏学事业的发展。
2010年,藏研中心举办了第3次全国藏学工作协调会,各藏学研究机构共商藏学发展大计,形成了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的共识。同年还举办了以社会重大现实问题与藏学理论问题为主题的首届藏学珠峰论坛。目前国内比较重大的学术活动还有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评奖活动和不定期举办的海峡两岸藏学讨论会以及各类专题性的会议等。2010年藏研中心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合作举办了“第二届海峡两岸藏学研讨会”,双方商定把研讨会不断进行下去。
甘肃省有关机构与法国合作,对法藏敦煌吐蕃文献继续进行整理。藏研中心与奥地利、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的学术机构合作进展良好。
北京(国际)藏学研讨会已成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藏学盛会,每4年一次。这既是国内外藏学界展示最新研究成果的平台,也是各国藏学学者加深友谊,增进交流学术的舞台。
“通过这样的沟通交流,知道大家都做了什么,做得怎么样,这既是各自展示最新研究成果的机会,也是取长补短的学习机会,共同推进人类藏学的发展。”藏研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还是一次让国外专家学者真实地了解中国政府在保护西藏文化、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上实施的有力政策的机会。
藏学研究助力西藏发展
藏学研究工作者同时是藏族文化的继承者和推动者,传承和保护藏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藏学研究的基础,也是中国藏学界学人的共识。围绕西藏及其他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调查和研究,及时解决西藏和其他藏区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动藏族社会的发展,是藏学研究服务社会的体现。
“服务于西藏和四省藏区,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我们开展藏学研究的目的,也是我们评价藏学研究成果的标准。” 藏研中心总干事拉巴平措指出。
“我们所很多的研究必须与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在一起。2003年我们通过专门研究藏族农牧民鞋子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当地老百姓面临的实际问题很快得以解决。”藏研中心社会经济所所长周炜指出。据介绍,我国藏学研究的不同学科都有相应的现实服务内容,要为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服务,为西藏与其他藏区的发展稳定服务。宗教领域力求阐明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义务,阐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历史与现状,引导宗教与当代社会相适应。文化领域应阐明藏汉等民族的历史文化联系,阐明继承发扬和推陈出新的关系,为繁荣当代民族的新文化服务。
(本报记者 龚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