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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06日 星期一

    光明时评

    “摇号午托”,建议胜于谩骂

    作者:胡乐乐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06日 02版)

        摇号择校、摇号上牌,大家并不陌生,但是“摇号午托”,大多数人应该是第一次听说。媒体8月1日报道,广东东莞阳光二小今年一年级扩招到7个班,导致资源供给不足,往年是全部学生都可午托,但今年只能解决部分新生午托。所以校方想出一个办法,就是摇号决定学生的午托,而没摇到号的学生家长只能大中午去接孩子回家午餐和午休。对此,有家长称,这种做法让他们无法理解。

        午托是午间托管学童的简称。学校因现实客观条件所迫,无法让全部学生都在校内午托,才不得不想出摇号午托这么一招来。这确属校方的无奈之举,家长和公众只能给予理解。虽然学校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的确有责任事先预测今年秋季入学学生的人数,并提前通知家长学校条件有限,将不得不实行摇号午托,但是现在情况已经是如此了,并且一时半会儿也无法改善条件,所以就只能以这种可能粗糙却不失公平的办法决定哪些学生能在学校午托。

        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摇号其实也是一种消极维护公平的选择——以随机的方式来决定,无关特权,也无涉歧视,人人都有机会被摇中,也都有可能落选。但腾讯新闻调查中心官方微博“@民调中心”的民调结果却显示,有将近86%的网民选择了“摇你妹”,只有5%多一点儿的选择了“学校资源有限,能理解”,其余的选择了“无理增加家长学生负担,不能理解”。这一调查结果,反映了公众对优质的基础教育不能满足需求的严重焦虑。

        既然是摇号,那就必然有人会没摇中,心理上暂时的不舒服在所难免。诚如受访者所言:“这种情况摊到谁头上谁都会郁闷。”但是,现在的新情况的确无法让全部学生都在校午托,大环境的改变又不能一蹴而就,只能理性看待此事。须知,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义务教育学校并没有法定的责任必须给孩子提供午托服务,而且坦率说来,举一校之力也无法担当维护义务教育整体性公平的重任,只能在具体对策上尽可能的做到程序公正。

        苛责容易,建言很难。与其一味打学校的板子,不如集思广益共同解决眼前的困境。笔者看来,要彻底解决午托这个问题,需要教育局、学校、家长、社区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在思路上尝试新的方法。比如,可以成立设在学校附近的午托机构,或是私人性质的,或是公办性质的,或是公私合办的。这样的话,学校实在容纳不下的学生,就可以就近到学校附近的午托机构进行午托。学校资源有限,广大家长却可以带动起各种社会力量,作为利益攸关者,提供“摇号”之外的“他选”无疑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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