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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01日 星期三

    福建开展广电法制宣传周活动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01日 07版)

        本报福州7月31日电(记者高建进)《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周活动今天在福州开幕。由于福建的广电设施已覆盖全省城乡特别是广大农村,所有的行政村和20人以上的自然村都有广播和电视,如何加强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去年8月1日,福建修订实施了新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促进福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条例实施过程中,把整个管理分为五级,增加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一级的管理,以更好地对农村广电设施进行管理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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