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7月27日电 记者郑晋鸣、通讯员龙謦泽日前从江苏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工程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在实施文明交通工程中,将引入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制度、交通安全信誉等级制度、“荣誉驾驶人”和“黑名单”管理四项制度。
根据规定,个人交通行为将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对文明交通信用实行分级管理,其中,醉驾、毒驾、飙车等行为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个人交通信用情况将作为招录公务员、劳动用工和保险费率浮动、单位评优以及银行信贷等参考内容,因此,闯红灯等不良行为会影响到市民个人的评优及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