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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7月27日 星期五

    调研归来

    科技创新:重塑“指挥棒”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7月27日 12版)
    幻想未来世界 (资料图片)

        怎样提升我国科技创新的能力?怎样让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就“科技评价体系及奖励制度改革问题”深入调研。六个界别的60多位委员在调研中了解到,被称为科技工作“指挥棒”的科技评价体系和奖励制度亟须改革。

     

        功过皆由此

     

        建立符合国情的科技评价体系和奖励制度,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一直在探索。现行的制度体系对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和促进科技进步,曾起到十分重要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支撑的倚重越来越大,科技评价体系和奖励制度显现出种种弊端。

     

        1999年,对原有的分散型科技奖励体系进行改革,颁布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使科技奖励规范化、制度化。2003年,科技部等5部门又联合出台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规范科学技术评价行为。之后,颁布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课题评审程序规范》等多项评价政策和相关规定,初步形成了现行的科技评价体系及奖励制度。

     

        时至今日,这一制度体系的正面导向和激励作用逐渐减弱,弊端却在凸显。据九三学社近年组织的万人问卷调查,78.5%的科技人员认为当前的项目评审结果不公正,67%的科技人员认为成果鉴定不真实;有87.7%的科技人员认为科研成果评审和评奖需要公关。

     

        病灶何在

     

        弊端之一,显性和隐性成本数额巨大。

     

        科技评价和奖励活动过多、过频。我国每年产生在册登记的科技成果约4万项;国家级奖项约400项,各省市区和计划单列市授奖总数约6000多项(另有208个社会奖项)。主管部门每年需分门别类地召开各种立项会、评审会、奖励表彰会,这项堪称世界之最的“运动”,波及到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研究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直至全国数以百万计的基层科技人员,花去的显性和隐性成本数额巨大。

     

        科研人员难以集中时间和精力从事科研。政协委员对全国4个领域的11家科研院所374位研究员做过问卷调查,结果发现,超过60%的被调查者认为,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只有一半时间从事直接的科研活动,其他时间大部分用在项目申请、评审考核、申报评奖等活动上。同时,这也诱导学术浮躁,滋生了社会不良风气。不仅催生了“跑奖”和“跑项目”专业户,下级单位领导为了政绩也要到上级单位去为本地区、本部门争取项目和奖项。“不跑白不跑,跑了不白跑,白跑也要跑”,就是这一现象的真实写照。

     

        弊端之二,科技评价和奖励的导向严重偏离实际应用。

     

        这一制度“重论文轻实用、重数量轻质量、重经费轻成果、重奖励轻转化”,其结果就是引导科研人员关注论文专利数量、获奖和排名等科研的“副产品”,而不是关注科研本身的创新性和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导致许多科研成果获了奖也就万事大吉了。虽然近年来我国科技投入年均增速超过20%,每年产生多达4万项的科技成果,但大多数科技成果缺乏实际应用价值,被束之高阁。许多产业面临着核心技术缺乏、关键元器件受制于人和企业竞争力偏弱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除科技成果转化环节不够通畅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科技评价和奖励的导向偏离了实际应用。

     

        弊端之三,评审机制不够科学和完善。

     

        把由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美国工程信息公司出版的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和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和检索的论文数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是当前对各种性质的研究都普遍采用的评审办法。成果奖励、职称晋升、基金申请等,都以论文是否被SCI、EI、ISTP收录和引用为准绳。评审为增加保密性,都要求评审专家在一两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对几十、上百份的申请书或报奖材料进行审验,评审容易走过场(或评错)。同时也缺乏对评审专家的约束惩戒机制。“小人物”和“非主流项目”很难获得立项,边缘“小学科”和西部等欠发达地区项目在评审中处于弱势地位。

     

        弊端之四,科技奖励中普遍存在虚假排名现象。

     

        无论是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或重大科技工程,强势单位、强势人员排名普遍在前,干部搭车、领导牵头和权威挂帅成为常态,而真正解决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单位与一线科研人员却排名靠后,甚至得不到体现。这显然偏离了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初衷,扼杀了科技人员潜心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弊端之五,科技奖励附带过多的荣誉和物质利益。

     

        对个人而言,奖励与个人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资待遇、院士评选、创新团队申报、下一步的科研项目获取等息息相关。对单位而言,则是与单位名望、科研项目经费竞争与分配、领导的政绩与升迁等紧密关联。导致单位和个人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包装,追逐奖项,“跑奖”发展成为单位乃至政府部门的一种“服务”。这与设立科技奖励的初衷渐行渐远。

     

        弊端之六,缺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以及监督惩戒体系。

     

        我国科技评价几乎完全由政府部门主导。特别是缺乏严厉的监督、后评估和惩戒机制及相关法律,致使造假者往往敢于胆大妄为地弄虚作假。“汉芯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项目申请和报奖过程中的贿赂行为包括人情交易、权钱交易,有发展为“潜规则”的趋势。

     

        总之,现行科技评价体系及奖励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科技发展的规律,到了必须改革完善的时候了。

     

        重塑机制

     

        为扭转这种状况,创新科技工作的“指挥棒”,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

     

        恢复社会公众对科技奖励的信任——改奖励项目为奖励科技人员个人,引导科技界形成脚踏实地、潜心钻研的氛围和风气。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兼顾德高望重知名科学家和潜心在一线工作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奖励形式可由高规格大范围的隆重庆典转向高规格小范围授奖,其他奖项可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面向应用的科研成果的价值主要由产品、市场和社会来检验并获得回报;技术和装置的发明也应通过转让或专利使用来获得回报,这两项无需政府再行奖励。目前可保留自然科学奖,但设奖等级和项目数不宜再增加,该奖项还应增加社会公众的评审环节。同时应延长评奖周期,候选项目至少应有三到五年以上连续、稳定和有效的验证或引用后才能推荐,以确保科研成果的可靠性、成熟性。逐步弱化行政主导的科技奖励制度,推动以行业奖和“何梁何利奖”、“陈嘉庚奖”、“周光召奖”、“茅以升奖”等社会奖替代政府奖。

     

        调整评审专家库——科技评价的立项和验收委托方应由不同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机构承担。评审专家库应进行动态调整,适当增加企业、西部地区和边缘“小科学”领域的专家。要给评审专家更多时间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参观被评项目现场、审视实物、现场数据测定和取样分析等办法,使评审工作更具科学性和严肃性。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应在事前公开,评审结果应事后在一定范围内或全社会公示,评审机构名单和评审专家的意见应事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可以建立申诉监督惩戒机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送礼行贿、贪污腐败等违反科学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应通过申诉制度予以举报。

     

        割断评审的利益链条——淡化科技评价奖励与附加功能的关联。应制定合理的、规范的晋升和分配制度,割断成果鉴定→成果评奖→职称(包括院士)评审的利益链条。淡化科技奖励对职称评定和物质待遇等方面的直接挂钩,淡化与领导政绩、职务升迁的实质性联系;规范科技人员的晋升和分配制度,提高科研人员的“阳光工资”和待遇水平,对从项目经费中提取收入的做法应有严格规范、监督和检查,逐步取消。

     

        减少对科技项目的评价——除对投入强度大的科技计划内的重大项目按规定实施评价外,对实用性项目可根据市场认可度进行评价;对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探索,要着眼长远,给予宽松稳定的持续支持,以鼓励厚积薄发;对于少数“非共识”和探索性强的项目,建议只汇报进度,不进行评价。实践证明我们是能够做到这种转变的,朱熹平教授曾有四五年之久几乎没发表论文,却在2006年成功破解“庞加莱猜想”这一世界性难题,正是得益于校方在考核上营造的宽松科研环境。

     

        稳步推进社会评奖——探索建立第三方评审机制。减少政府评价行为应成为今后科技评价工作的重要着力方向。应加大对行业和学会等社会评奖的支持力度,尽快建立健全评价机构资格认证制度,培植一批与评价对象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社会公认、有权威、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科技评价中介机构,使其尽快发挥与政府奖励互补、甚至发挥政府奖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同时应进一步公开现有科技立项环节,逐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参与评审工作。政府要抓好对这些中介机构的指导、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促使这支队伍健康、快速地成长。

     

        尽快建立中国的科技评价检索系统——我国首次人工合成结晶牛胰岛素的重大科研成果,全文发表在《中国科学》,陈景润的哥德巴赫猜想研究成果,也是以论文形式先后发表在《中国科学》和《科学通报》,激励着数代国人投身科研事业。然而,我国科技期刊在国内评价活动中已经被边缘化了。建议国家大力扶持国内科技类学术期刊的发展,尽快建立中国的科技评价检索系统(CSCI-CEI)和动态更新团队,鼓励研究成果取得的资料和实验数据率先在国内发表,以减少低水平重复,提高科研投入的使用效率,帮助科技人员树立回报纳税人的责任感。

     

        大力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这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障。政府应着力建设以尊重科学、公正透明、激励创新为核心价值理念的科学文化,努力营造平等争鸣、兼容并包、和谐创新的学术文化氛围。鼓励科技工作者树立科学诚信思想,加强对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正面宣传,促使科技工作者严格自律;建立教育、约束、监督、惩戒机制。(本报记者 倪 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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