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8日电(记者何平)审计署今天发布的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显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出快速增长,河北、内蒙古、重庆等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由2009年的664.73亿元增加到2210.56亿元;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94.13万套,完成棚户区改造248.29万套(户),在拉动内需、缓解房价过快上涨、加快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人表示,从66个市县所在的18个省区市的总体情况看,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保障人数也不断增多,已初步形成了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为辅的分层次、多结构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明显改善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
但审计也发现,有的地方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足额提取或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未能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的税费减免及信贷优惠政策;有的地方分配管理不够严格;有的地方对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控制环节管理薄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