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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7月19日 星期四

    关 注

    把群众来信当家信

    ——山东省检察机关举报线索管理工作纪实

    《 光明日报 》( 2012年07月19日   15 版)
    图为山东省聊城市“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的检察官们正热情地为民释法。资料照片

        没有一种根基,比扎根人民更坚实;没有一种力量,比来自群众更强大;没有一种资源,比民心所向更珍贵。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举报暨涉检信访工作座谈会上,山东省检察院作为八个发言单位之一,就“举报线索管理工作”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和视频介绍,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和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依靠群众,力量无穷。近年来,山东省各级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要求和工作部署,始终把举报线索管理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坚持不懈地探索新思路、建立新机制,严把“受理、管理、反馈”关口,在服务大局、服务办案、维护稳定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检察长说:群众举报是反腐工作的“第一信号”

     

        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山东全省各级检察院始终将举报工作作为反腐工作不可分割的第一道关口。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到任伊始,就要求检察人员在举报工作中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举报当作反腐工作的“第一信号”,做到高度重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

     

        近年来,山东省检察院一直由党组副书记分管举报工作。全省各级院举报中心精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过硬的专职副主任管理举报线索,场所专用,设施专备,为全面提升举报工作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举报保密工作专项检查中得到最高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年来,山东全省举报中心共处理举报线索42040件,直接移送自侦部门12963件,依法初核6067件,初核后立案查处的案件数逐年上升。举报中心管理的线索成为查办职务犯罪的主要来源,全省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6234件,其中大要案5034件,挽回经济损失18.2亿元,从而使山东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另一方面,举报中心通过线索审查,查明有1501条线索举报失实,为730名因受到错告、诬告的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澄清了问题,还以清白,发挥了监督与维护的双向作用。

     

        举报人说:检察机关离我们很近

     

        畅渠道,顺民心,聚合力。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与时俱进,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群众举报渠道,实现“信、访、网、电、微博”五位一体,并在全省街道和社区建立2700多个检察联系点受理基层群众举报,赢得广泛认同。

     

        2008年6月,山东全省统一开通9669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与12309举报电话并线,成为群众举报的“绿色通道”。

     

        2011年6月,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少华带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到大众网开展“请问检察长”活动,现场受理网民举报、解疑释惑,两个小时内受到4万多名网友关注、答复提问180多个、受理实名举报8件。此后,各市级院检察长轮流做客大众网,与120余万人次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形成了网络问政的长效机制。

     

        今年,山东省检察院又在东营、枣庄等多个地市试点开通检察微博,进一步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

     

        近日,德州市庆云县检察院根据一名群众“微信”提供的线索,立查了某镇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挪用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的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人说:“当时,我通过‘微信’在500米的范围内检索到了‘庆云检察’,这让我感觉检察院离我们很近。”

     

        搭建新的平台,拉近心的距离,群众在家中拨个电话、上上网、发个微信就可以联络上检察机关,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人民监督员说:他们内外部监督都很规范、公正

     

        抓规范,求创新,促办案。三年来,山东全省检察机关配备高素质检察人员对线索的分流、备案、清理、统计分析等多个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创新建立了举报线索评估分流、回收清理、统计分析机制,实现了线索的有序管理。

     

        据悉,山东省各级检察院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自侦部门和举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审查评估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集中对举报线索的查处价值进行审查评估,决定分流处理意见,提高了线索的利用率。

     

        各级院举报中心还建立了举报线索定期回收清理制度,每月对自侦部门存查、缓查,或者经初查不予立案的举报线索进行清理、审查。今年,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通过对不立案线索进行审查,发现了新的可查点,使已暂做不立案处理的线索“起死回生”。

     

        2009年4月,有人实名举报黄岛区卫生局干部王某职务犯罪问题,经黄岛区检察院反贪局初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暂作不立案处理。

     

        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举报中心人员说:“我们了解到该案有越级访苗头,为做好稳定工作,举报中心启动了不立案线索审查机制,对封存线索进行了重新审查,在两年半的时间内,与举报人进行了20多次的沟通,这样,一方面有效避免了越级访,另一方面及时掌握了新情况。”

     

        在此基础上,今年1月,黄岛区检察院举报中心重新启动了该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后移送反贪局立案。2月,反贪局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某立案侦查,在医疗卫生系统引起较大反响。

     

        青岛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青岛瑞源集团公司董事长于瑞升说:“我们定期都会收到黄岛区检察院的各种情况通报,像‘不立案线索审查’这些工作既及时、又详实,让我们切身感觉到,他们内外部监督都很规范、公正、透明。”

     

        此外,山东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对线索定期进行分类统计,综合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的特点和规律,就食品安全、涉农资金、环境保护等方面形成专题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

     

        济宁市检察院设计开发了“举报信息远程预警系统”,建立举报线索数据库,大大提高了统计分析工作的自动化水平。济宁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王征介绍说:“我们开发的这个系统,通过对近五年的举报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可以分别得出单位、系统和个人年度预警指数,举报数量超过了相应的指数,软件就会发出预警,预防和自侦工作就会跟进,堵塞管理漏洞。”

     

        (本报记者 殷 泓 通讯员 孙宏健 李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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