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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居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无法再生的宝贵遗产和资源。据2011年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显示,包括名人故居在内的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已经消失,其中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
据北京市政协文史委《关于北京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调研报告》,经调查核实的北京旧城区名人故居约330余处,其中40余处被列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0余处被列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0余处被列为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和保护院落,列入文保范围的名人故居共120余处,占其总数的38%,其余200余处名人故居未列入文保单位或文保项目,其中110余处已被拆除,占调查核实的名人故居总数三分之一。现有9处名人故居成为博物馆和纪念馆,40余处现为办公和商业用房,150余处现为住宅,其中80余处为大杂院,20余处已被改建,超过80%的名人故居未对社会开放。全国政协常委冯骥才呼吁,应该使更多的名人故居对社会开放,北京这座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仅有9处名人故居对外开放接待公众,世界上其他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对外开放的名人故居要远远高于这一数量。他建议,应借鉴国际通行方式,为名人故居设立标志,说明其历史,并在文物保护的前提下加大开放程度。
章士钊的史家胡同故居近日被“超范围施工”,该故居在2011年被列为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梁思成、林徽因的北总布胡同故居在今年1月被“维修性拆除”,该故居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被列为新发现文物项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专家谢辰生表示,章士钊故居和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的施工均属违规行为。他强调,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工程应保持其历史风貌,应严格遵循文物修缮“不改变文物原状”等原则,应对在名人故居违规施工的责任人依法问责。
鲁迅的八道湾胡同和砖塔胡同故居、康有为的米市胡同故居等文物建筑都曾经面临拆除的厄运;曹雪芹的广渠门内大街故居被拆迁易地重建;位于西城区赵登禹路的张作霖故居被拆迁至朝阳区。多处名人故居被拆毁、破坏,并非巧合,未被列为文保单位或纳入文物普查范围的名人故居,拆除无须文物部门审批,由此暴露出了文物保护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认为,文物保护形势严峻,文物部门监管力度不足,相关法律、法规得不到强有力的执行,同时《文物保护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都亟待进一步完善,应从法律层面加大对破坏文物行为的惩处力度。
北京市政协在《北京名人故居保护和利用工作建议案》中提出应制定“名人故居保护办法”,制定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规划,争取使故居对社会开放,充分发挥社会教育作用等项建议。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金汕表示,名人故居承载着历史的遗存和记忆,传承着城市文化,是一座城市特有的文化标记,名人故居的湮灭是城市与文化之殇。他认为,政府应该将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举全社会之力,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杜绝破坏文物的行为。
本报记者 王燕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