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全国政协组织的中央新闻采访团,在南京的这些日子,先是阴雨连绵,接着就赶上梅雨季节。我们访城区、走郊区,下街道、进社区。眼看排得满满的采访日程一项项完成,获得的有价值的素材越来越多。与各方人士深入又活跃的讨论,使我们了解到南京政协坚持数年,力求在创新中提升协商民主的品质。他们可贵的探索,犹如“入梅”后闷热的空气中,一阵清风迎面扑来,令人神清气爽。他们不懈的追求,让民众从协商民主中得到实惠。他们生动的实践,让人们看到,政治民主建设,正在基层步步推进。
“我们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常规与突破相伴随,确立新观念、构建新机制、探索新形式,做到继承而不泥古,创新而不离宗,不断激发政协委员履职的内在动力,推动政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这是南京市政协主席缪合林对我们中央新闻采访团的答问。
我们所到之处的事实证明,创新的确是南京市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的实践中不断取得新突破的“奥秘”所在。
创新之一:“三在前” “三在先”
我们采访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时,他告诉记者,他们在工作中体会到,政协确实是“智囊团”、“人才库”,要充分发挥好政协的作用,就必须把政治协商纳入党政决策的程序。
如何把政治协商纳入党政决策程序呢?举这样两个例子:
一个例子是:今年4月,市委常委会要讨论南京的发展战略问题,在事先征求政协的意见时,政协对权力下放等体制改革的4个问题有异议,认为措施不配套,做决定还不成熟。市委听了政协委员的意见,决定把本来要开的决策会推迟。之后,完善了决策,修改了措施,再次征询政协的意见,最后才上市委常委会讨论。
另一个例子是:2011年10月,南京市召开了第十三次党代会。政协委员对这次党代会十分关心,因为党代会报告提出,南京要“使文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朝着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迈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在市委作出这一决策之前,市政协已经多次对保护南京历史文化、繁荣南京地域文化进行过专题研究。市委对于政协提出的文化融合发展的建议十分重视,写进了党代会报告。
南京市通过制度创新和制度设计,规定了党委和政府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要在政协进行协商的程序。
南京政协的做法是,切实做到“三在前”、“三在先”。这就是:重大决策要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大人事安排和关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地方性政府法规要先协商后通过。
有记者问杨书记:你们哪些重大决策事先经过政协协商?他的回答很干脆:“所有重大决策!”
为了印证这一说法,记者查阅了他们的文件和章程。在《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的意见》中,明明白白写着:
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
1、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全委会或党委、政府联合作出的有关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重要决议、决定、意见。
2、同级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政府工作其他方面的报告。
3、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方案、重大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
4、同级党委、政府机构改革和重大体制改革方案。
5、重要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建议。
6、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和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的建议人选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
7、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
8、党委、政府、政协和政协各参加单位提出的、有必要进行政治协商的其他重要问题。
不仅如此,他们还规定:协商前,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一般应在协商会召开的15个工作日之前,将协商文件和相关材料送交政协。
需要协商的议题,可以由党委、政府提出,也可由政协党组提出。凡拟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协商议题,一般于每年11月前,由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发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下一年度需要提交政协进行协商的议题建议;每年“两会”结束后,由党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党委、政府、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年度政治协商议题方案,经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讨论后,报党委研究确定并予以批复。
如果要调整和新增加政治协商议题,他们规定在协商会召开的20个工作日之前通知政协,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书面通知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
诸如此类的制度规定,确保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原则变成现实。
放到全国的政协事业的背景下来观察,这样的制度设计确实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正如缪合林主席所说的:“当今世界,一切皆变,唯‘变’不变。有了创新,厚重便可化为轻盈,特色方能传承彰显;有了创新,人民政协才能更好地适应变化、发挥作用。”
创新之二:领导督办提案
在南京市,许多人都说起市委书记杨卫泽亲自督办政协委员提案的事——
那天,清晨6点半,他就带着三位市领导从市委大院出发,先后打出租、坐公交、乘地铁,亲身体验高峰时段市内交通及公交运行的实际状况。原来,市政协将《关于大力扶持公交发展、保障市民出行需要》作为重要提案提请他们市领导督办。
杨卫泽领办了这一提案,他在亲身体验南京市的公交状况后,亲自主持召开了提案办理座谈会,听取市交通局、公安局、城建集团、地铁指挥部的工作汇报及城市交通专家的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部署落实提案办理工作。
这几年来,南京市政协在履职中,一直强调要“少而精、专而深、准而实、活而新”。这在提案工作中,体现得十分充分。“少而精”,是为了突出重点;“专而深”是为了体现优势;“准而实”是为了改进作风;“活而新”是为了反映变化。
缪合林对此的理解,可以用他们连续三年聚焦“南部新区”建设的故事来解读——
2009年,南京火车南站建设之初,市政协经过4个多月的调研,提出了当年第一号建议案《关于加快“南部新区”规划建设发展的建议案》,提出市政府应该着眼长远,在这里设立南部新城。市长蒋宏坤对此十分重视,批示道:“意见很好,请陆冰(副)市长组织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建议,高水平建设好南部新城。”
2010年,市政协对建议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提出加快建设南部新城的意见建议。
2011年,市政协仍然盯住南部新城建设不放,又提出一个关于完善南部新城体制机制的建议案。杨卫泽批了很长一段话:“此建议很好,很重要!对南部新城重要性、特殊性,全市上下的确需要进一步审视和确立,建设发展的关键是有一套国际领先的规划设计图案和管理办法,不留遗憾;有一个科学的高点和发展定位(产业定位),增强辐射带动力;有一个高效法治的行政体制和建设机制,减少挚肘、冲突。”
从这件事可以看到,在南京已经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社会关注”的提案工作新格局。
事实上,南京市委已将政协提案工作列入全市政治建设目标考核管理,书记亲自领导政协提案办案工作。市委所有常委和所有副市长每年都坚持督办重要提案,解决突出问题,引领全市的办理工作。
据统计,在本届政协期间,市领导共督办重要提案126件。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加大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以“四办”名义联合修订印发了《南京市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分暂行办法》、《提案办理工作评比表彰办法》,有力地推进了市领导督办提案工作以及办理水平的提升。
有了这样的条件,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更高了。陈庆玲委员对每一个提案、每一次活动,都十分认真。有一次,她参加政情通报会时,事先做了认真的准备。在会上,她问道:“作为一名家庭主妇,我经常到菜场买菜,我也很想知道哪种菜的农药含量少,什么样的豆制品令人放心。我很想问问食品药品管理局的局长,你家里经常买哪种绿叶蔬菜?政府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让我们吃上放心菜?”这个问题在会场上产生了很好的反响。第二天,江苏省和南京市的各个媒体都报道了这一提问。政协委员为民参政、认真议政,在群众中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与此同时,提案的质量也在提高。比如,2008年初召开的南京市政协全会上,市政协委员盛东提交了《建议市政府设立名牌产品市长质量奖》的提案,提出在质量奖中设立“市长质量奖”,重奖获奖企业,以引导更多的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追求卓越和更大发展。提案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被作为当年市领导重点领办提案,并为此专门设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近20个政府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南京市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对全市企业和组织进行全面考核,包括经济效益、诚信记录、环保标准等。从2008年起,这项南京质量管理最高奖项——“市长质量奖”诞生了。高达100万的奖金将专门用于奖励质量卓越、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或组织。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南京真正做到了他们所说的:“政治协商有方、民主监督有力、参政议政有为、各项工作有声有色。”
创新之三:扬界别之优势
界别,是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是政协发挥作用的主体。但是,长期以来,在各级政协中,界别的作用却不十分明显。
南京市政协不仅高度重视政协界别工作,而且创新了界别履职的形式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界别工作机制。
他们的主要办法,是把政协行之有效的专委会机制同界别小组的工作联系起来。
2008年3月,南京市政协制定了《市政协有关专委会联系界别小组(界别联组)分工》的文件,后来又专门制定了《政协南京市委员会关于加强专门委员会对界别组活动组织指导的意见》,明确了专委会联系界别组工作的职责分工、运作模式等,同时,在调研视察、先进评选、委员述职等活动中,专委会与界别组加强联系与协商,促进界别优势与专委会组织优势的深入融合,形成政协工作的整体活力。
各专委会对待界别组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谋求“说了算”,但力求“说的对”,“虚”要虚的在理,“实”要实得下去,做到系统而不片面,深入而不肤浅、细致而不粗放,能得到广泛认同。
这样,界别组的作用就越来越大。这几年,他们先后提出集体提案600多件,其中重要提案382件、优秀提案298件;在各界别组完成调研视察报告的基础上,提交政协会议材料216篇,其中作为会议口头发言的78篇,形成主席会建议案6件。
创新之四:开展立法协商
政协委员中有不少法学理论工作者、司法工作者和职业律师,人民政协能不能在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过程中让政协委员更好地发挥作用?这是许多地方的政协没有解决的问题。
然而,近年来,南京市政协社法委与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关于加强南京市地方立法协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南京市政府立法协商工作的意见》两个制度性文件,对立法协商的项目、重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建立了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为积极有效地开展立法协商,并使其制度化和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证。
为确保立法协商的质量和水平,市政协还专门成立了有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政府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开展立法协商工作,并制定了《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小组工作简则》,为开展好立法协商工作,进一步增强立法协商工作的实效,提供了组织保证。
近年来,市政协的立法协商工作在探索中推进,共对市人大和市政府提供的近60项地方性法规开展了立法协商。政协提出各类修改意见和建议近300条,80%都得到不同程度地吸收或采纳,为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国家的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得到了全国政协有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
创新之五:向社区延伸
政协工作如何向基层延伸?南京这几年一直在探索。
为了更好地开通委员察民情、听民意的绿色通道,南京市决定在街道建立“政协工委”,在社区建立“政协委员工作站”。这样,就在政协委员与基层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可以直接进入和交流的桥梁。
如今,全市已在115个街道(镇)、部分行政区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了政协工委。许多街道政协工委充分发挥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倾力服务民生,组织委员参与纠纷调解、项目征地拆迁、处理群体事件,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和谐凝聚力量。
看起来似乎不起眼的一桩桩、一件件事情,却在日积月累中,为群众解决了苦痛。在与社区工作的结合点上,使政协在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特有的功能。
街道政协工委和社区政协工作站建立后,人们发现,这种创新的做法,“不只是挂个牌子,摆张桌子,而是做出了成果”,使百姓得到了实惠。
在小区整治、拆除违建等非常难做的工作中,政协委员深入社区,关注群众意见,参加社区民主议事会、听证会,以协商的方式化解各类矛盾,以平和的基调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防止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去年年底,在委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协商解决的努力下,在短时间内成功处置秀水街市场900多名经营户集体上访事件,既保障了经营户合理利益诉求,又彻底解决了这一社会矛盾。
玄武区政协委员汪洋发现北极西村6号—36号大部分院落楼道灯损坏严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此,他提交了对北极西村等部分老旧小区居民楼集中安装楼道灯的提案。街道办事处对此提案很重视,与企业合作,在全街道做起了“亮灯360计划”,点亮了10035盏楼道灯。通过委员点亮了和谐社区之灯,当地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为了让政协委员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玄武区开展“委员接待日”活动。通过定期接待,了解到街道有些老旧小区存在物业管理难的问题。委员以鸡鸣山庄小区为实验基地,跟踪调研,形成了《玄武门街道老旧小区长效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让群众掌握食品安全常识,政协委员工作站组织专家到社区为群众讲解食品安全鉴别知识,提高大家对食品安全的鉴别能力,很受群众欢迎。
(本报记者 倪迅)
本版图片均由倪迅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