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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7月17日 星期二

    论点摘编

    《 光明日报 》( 2012年07月17日   11 版)

        社会公共政策的道德价值

     

        社会公共政策具有重要的道德价值,公共政策与道德价值理念密不可分。一方面,制定怎样的公共政策,本身需要一定的道德价值理念的指导和制约;另一方面,某种公共政策一旦确定和实行,其内在包含的道德价值理念必然对社会公众的道德价值观念和社会道德风尚产生直接的、积极或消极的巨大影响。当前中国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调整需要社会核心道德价值理念的指导。在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期,社会公共政策应切实有效地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利益兼顾、尊重劳动与劳动者、诚实守信、人道仁爱、维护生态平衡等基本道德价值理念或原则。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王正平、李耀锋文

     

        把法律作为修辞

     

        鉴于我国司法过程中政治修辞、道德修辞的过度使用,部分学者主张在法治社会中应该把法律作为修辞来构建法治时代所需要的法律思维方式。把法律作为修辞要求法律人在进行法律思维的时候,把法律概念当成思维的关键词,应该把法律规范当成思维的根据,运用法律逻辑和修辞的方法证成、表述法律命题。把法律作为修辞的问题意识除了要抑制过度的政治、道德修辞外,还针对法律人思维过程中的法律沉默,要彰显思维过程中的法律话语的权威;要在法律思维中把逻辑与修辞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使司法更讲法说理,在法律思维中树立把法律作为修辞的观念,对法律文化的重建,特别是对法治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

     

        《求是学刊》2012年第3期 陈金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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