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儒家文化虽然源自不同的时代背景,但由于二者都关注人类自身、人类与社会、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马克思主义与儒家文化有着许多不谋而合的相通之处。
第一,关于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一系列著作中,正式提出并系统阐述了“全面发展”的学说。《共产党宣言》进一步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强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取决于社会实践。
在道德实践中,儒家的人本思想包含着对人的生命的至高重视。在此基础上,儒家文化高度关注人的各种能力的充分发展。孔子认为,具备完善人格的人,应当富有智慧、克制、勇敢、多才多艺和礼乐修饰,是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
第二,关于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马克思设想的和谐社会,其主要特征就是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这种矛盾解决的直接成果就体现在“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儒家着眼于崇高的社会理想,提出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大同”是儒家在“小康”理想的基础上勾画的更高层次的社会蓝图。它力主公有、消灭私有,使得人们的劳动“不必为己”之需,而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共同进步。
第三,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马克思用人与自然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的唯物主义观点,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所应具有的和谐关系,反复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在社会实践中要切实做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从对待人与自然的态度与观念上,儒家提倡人道与天道的统一,将“天人合一”作为基本的世界观和终极关切。儒家对大自然的取之有制、取之以时的思想,本身就是对“天人合一”理念的具体践行,充分体现了儒家对人和自然和谐共荣关系的理想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