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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7月10日 星期二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24)

    学者贾康:民生财政普惠人民

    《 光明日报 》( 2012年07月10日   01 版)
    贾康在基层财政所调研。郭红松绘

        硕果,根系财政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财政成为宏观层面解锁‘高度集中体制’的突破口,时间跨度大致是从1978年到1992年。第二阶段,1994年开始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其后又将财政公共化的目标明确定为弥补市场失灵。”说起自己亲身经历的财政改革历程,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如数家珍。

        从上世纪80年代起,贾康就是个“活跃派”:他是分税制改革的有力推动者,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促进者,更是我国宏观经济的敏锐观察者。多年来,贾康参与了多项国家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的过程,他的思路和建议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采纳,他的研究历程也正呼应了财政改革的步伐。

        贾康说,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实现了重大进步,并在其后建设公共财政框架的过程中进一步改进完善。2006年,在中国存续了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8亿农民得到实惠。此时,贾康也和广大农民一样激动。激动之余,他大力呼吁“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农村”。除了“少取”方针,他还希望中央在“多予”和“放活”方针的执行方面加大力度。

        “近些年,财政通过增加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和相关机制创新,不断加强对社会保障、科学、教育、医疗保健、住房、政府服务、环境保护等项目的支持力度,使公共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特征日益显现。”如今,他早年的呼吁早已变为现实:民生财政的阳光雨露,正催生更多民生硕果普惠人民。

        主线,民生财政日益明朗

        在办公室里,贾康向记者回忆起30年来中国在财政管理方面的变化,颇多感慨。

        “以构建分税分级财政体制来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关系,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职能转轨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改革奠定基础。”贾康认为,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里程碑,实行分税制,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的理财积极性并促进了企业的公平竞争,开启了后续深化改革推进公共财政转型的空间。

        “近年,运用财政政策促进民生发展,逐渐成为财政政策的亮点。”贾康说,比如,公共财政框架建立后,在继续支持城镇发展的同时,财政政策更加注重在解决“三农”问题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显著加大投入,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要措施。还通过安排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向中部地区等粮食主产区倾斜、中央财政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中部地区等粮食主产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对中部地区给予照顾,将增值税转型扩大到中部等地区,支持中部地区崛起。

        时间回到2010年1月8日。中南海,中央政治局第18次集体学习正在进行中,主题是“世界主要国家财税体制和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专题的讲解人之一,贾康在1年多的时间里,和课题组多次调研,精心准备,反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讲稿。

        这种作风也使贾康在公共财政和基层财政改革等方面颇有建树。关于公共财政理论,他提出,应把公共财政看作我国社会经济转轨中财政转型的一种导向,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作为财政分配的主要目标和工作重心。关于基层财政问题,贾康不断有研究成果问世。他关于“县乡财政解困与财政体制创新”的研究成果,获得“孙冶方经济学奖”。

        “近年,公共财政导向下财政分配职能的发挥愈益向‘公共性’倾斜。”贾康说,作为研究者,他乐见其成,自己也将继续奔走,贡献更多热忱。

        本报记者 杨 亮

        (更多内容见4版《大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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