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摘自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
★社会管理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
★我国社会管理格局: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制定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的创新,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治理和城乡规划、地区改造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切实处理好整治、服务、管理和发展的相互关系。
推进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注重研究互联网的内在规律和规则,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有效管理,认真研究和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高度重视和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地制定互联网管理建设政策,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公平对待,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管理新机制,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疏堵有机结合,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致力于对社会组织的研究,承认社会组织在国家发展与建设中尤其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并按照社会组织发展规律施以有效监管,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对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有措施、有方法、有体系,在有利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的发展上下功夫,尤其是致力于建构和完善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机制制度,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大事记
2011年9月16日,中央决定,把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2011年9月28日,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进一步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201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是我国第一份关于创新社会管理的正式文件。
201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聚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得以再次强调。
2011年3月,“社会管理创新”一词首次以重要篇幅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单独成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已被各级政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2011年,社会管理创新从政策层面实现大跨越,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发表的讲话中强调,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2010年3月,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适应新形势,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合理调节社会利益关系。
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社会管理创新”也成为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2004年6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正式提出“社会管理创新”,即“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