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4日电 记者王小润今天从国家旅游局获悉,我国旅游业将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从风景名胜、海岛海洋旅游开发到旅游装备制造、旅游公共服务在内的所有旅游服务业链条。
国家旅游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各类民间资本进入旅游业,民间资本在旅游投资比重不断增加,综合效益不断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旅游业。包括各类地质、森林、风景名胜、水利、文物、城市公园、科教、工农业、湿地、海岛、海洋等旅游资源。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旅游项目投资总额累计达到2.67万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2064.26亿元。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产业,旅游业是中国最早对外资和民间资本开放的产业之一。据国家旅游局有关部门提供的最新数据,目前在中国旅游业投资中,民营资本已超过政府与国企投资之和,正在成为中国旅游业的投资主体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中国跨行业投资旅游业的态势进一步发展,尤其是电力、电信、石油、水利等国有企业集团和以煤炭、服装、电器、零售等为主业的企业集团,投资旅游业如火如荼。同时一些外资、股份制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各类基金等,也正在以直接投资、收购企业、参与股份等多种方式,进入旅游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