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4日电(记者袁于飞)国土资源部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于7月1日施行,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办法》重在强化对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供应的土地必须是“净地”,禁止“毛地”出让,将从源头上杜绝由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介绍说,以往因政府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占了比较大的比例,此次修订后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明确要求,土地出让必须是“净地”出让,“净地”出让意味着政府出让的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与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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