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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6月18日 星期一

    浙大楚简 毋庸置疑

    ——从文本角度论浙大楚简的真实性

    曹锦炎 《 光明日报 》( 2012年06月18日   15 版)
    ︵图1︶
    ︵图2︶

        近日《光明日报》“国学”版刊登了邢文先生的文章《浙大藏简辨伪》(以下简称《邢文》),对浙江大学收藏楚简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浙大楚简作为非考古发掘品,鉴定真伪确实很有必要,提出质疑也是无可厚非。但是读了《邢文》以后很是失望,该文既不相信科学检测数据,又避重就轻,对最重要的浙大楚简的文本内容一笔带过,反而过多地纠缠于枝节问题,貌似有据,实无理可言。由于《浙江大学藏战国楚简》刚出版不久,极大多数《光明日报》的读者未能目睹原书,不了解浙大楚简的全貌,而读《邢文》其貌似简牍鉴定界的权威,容易误导读者。作为浙大楚简的整理者,有必要加以回应。以下主要从文本角度论浙大楚简的真实性。

        浙江大学藏战国楚简的主要内容为《左传》襄公九年、十年;其次是《日书》,分《玉勺》、《四日至》两篇,前者是以斗杓占星,后者是占物候;另有卜筮祭祷记录和遣策。其中简本《左传》中有不少和今本可相校勘,而《日书》的内容是首次发现,两者学术上意义上都非常重要。

        以下在《浙江大学藏战国楚简》一书中,从校勘学和文字学两个方面摘引若干例子,供读者评判(文中讨论时引原简凡不涉及文字学上问题,释文用宽式。其中:()中为通假字,{}中为衍文,〖〗中为原缺文,[ ]中为简残所缺文。加下划线者为讨论内容。)

        先引《左传》的例证。

        1.晋人不得志於奠(郑),以者(諸)侯復伐之。十二月癸亥,门亓(其)三门。戊寅,齐(济)於阪陰,侵郑。(简67+简68,附图1·1)

        按:今本作“门其三门。闰月戊寅”云云,“戊寅”上有“闰月”二字。杜预注:“此年不得有闰月戊寅。戊寅是十二月二十日。疑‘闰月’当为‘门五日’。”杜注后人肯定者较多,也有非议者。杜注谓此年无闰月与王韬、新城新藏考订之《春秋长历》相符,简文确无“闰月”二字,可证杜说甚是。至于杜注疑其为“门五日”之讹则不确,推测古抄本中“三门”下本衍一“门”字,后人以为是“闰”字之讹而改之,后又添加“月”字而致误至今。

        2.范匄少于中行〖偃〗而上之,吏(使)左(佐){之}中军。韩起于{得之}少(栾)黡,而〖栾〗黑(黡)上之,吏(使)佐{之}上军。(简32+简33+简34,附图1·2)

        按:今本“栾黡”后有“士鲂”二字,王引之《经义述闻》指出:“‘范匄少于中行偃而上之’,《传》文脱‘中行偃’三字。‘栾黡、士鲂上之’,又衍‘士鲂’二字。”杨伯峻《注》则以为王氏前说确、后说误。按王说甚是,简文确无“士鲂”二字,可证为衍文。至于《传》文脱“中行偃”三字,简文亦脱,当是此三字下原本皆有重文符号“”,后抄写过程中符号漏写(或底本墨迹脱落不清)所以致误。由此简文亦可知此三字的重文符号脱落较早。

        3.福(偪)阳内启[门],者(诸)侯之士门焉。(简98+简99,附图1·3)

        按:此句今本作“偪阳人启门”,“内”字今本作“人”。从上下文义看,当以简本为长。因古文字“入”、“内”互作,而“入”、“人”形近易讹,故今本误为“人”字。

        4.公子騑﨤進曰。(简55,附图1·4)

        按:﨤,“彶”字或体,今本“彶”作“趋”。《说文》:“彶,急行也。”“趋,走也。”按《诗·大雅·棫朴》:“左右趣之。”毛传:“趣,趋也。”《晏子春秋·问下》、《新书·连语》引“趣”作“趋”;《韩诗外传》二:“于是伊尹接履而趋。”《新序·节士》“趋”作“趣”。《说文》:“趣,疾也。”是“趋”通“趣”亦有急行义,简文“趋”作“﨤(彶)”当为同义替代。

        5.以先君之兆(祧)凥之。(简75+简76,附图1·5)

        按:凥,今本作“处”。《说文》:“凥,处也。从尸得几而止。《孝经》曰:‘仲尼凥。’凥,谓闲凥如此。”今本《孝经》“凥”作“居”;《楚辞·天问》:“昆仑县圃,其凥安在。”王逸注:“凥,一作居。”旧以为“凥”、“居”同字,“居”行而“凥”废(见《说文》段玉裁注),但包山楚简“居凥”连言,知非同字。因此,学术界一般认为,从楚简的用法看,“凥”字当从《说文》训为“处”(或体作“處”),即“居处”之义。从今本《左传》“凥”作“处”来分析,“凥”字应是“处”字的另一种构形,亦是“处”字或体。

        6.夫帚(婦)辛苦(墊)嗌(隘),無所氐(厎)告。(简58,附图1·6)

        按:帚,“妇”字省写,甲骨文“妇”字构形本作“帚”,“妇”为分化字。“”,今本作“垫”。“垫”字构形《说文》谓:“从土,执声。”又,《说文》:“,寒也,从雨,执声。或曰早霜。读若《春秋传》‘垫阨’。”是“垫”、“执”相通之证。简文“垫”字本省作“ (执)”,因“执”、“”音同而借(包山楚简的“执事人”写作“事人”可证)。“嗌”,构形同于《说文》籀文,此处读为“隘”。《吕氏春秋·音初》:“鸣若谥隘。”(按今本“谥”乃“隘”字之误)《文选·安陆昭王碑文》李注引“谥隘”作“隘隘”,《玉烛宝典》引作“嗌嗌”。是“嗌”可读“隘”之证。

        7.九年春,宋烕(烖)。(简1,附图1·7)

        按:“烕”,今本作“灾”。首五字《经》、《传》同文,杜预注经文谓:“天火曰灾”。《说文》:“烕,灭也。从火,戌。火死于戌而尽。《诗》曰:‘赫赫宗周,褒似烕之。’”简文此处“灾”作“烕”,实为“烖”字形讹所致。据《说文》,“灾”为“烖”字籀文,简文本作“烖”,由于“烕”、“烖”二字形近而讹(《公羊》传作“灾”经文讹作“火”亦可参考)。此外,据《释名·释天》:“灾,烖也。火所烧灭之余曰烖,言其于物如是也。”则“烖”字本有“火灭”之义,故此处因“烖”之字义亦易致讹。

        8.(陶)唐氏之火〖正〗焛(阏)伯居于商丘。(简14,附图1·8)

        按:,“都”字异构,“者”、“旨”声符替代。“都”字写作“”除了形讹还有音上的原因。据下简文,“都”字此处读为“陶”,古音“都”为端母鱼部字,“陶”为定母幽部字,二字声母、韵部皆相近,可以通假。

        据今本,“焛”为“阏”字讹。阏伯为陶唐氏之火正,居商丘。亦见昭公元年《传》。又,阏伯或作“遏伯”。李富孙曰:“《路史》作遏伯。昭廿五虞阏父,《陈世家》索隐并作遏父。《释诂》:‘遏,止也。’《说文》:‘阏,遮拥也。’音同,古通用。”疑简文“阏”字本写作“”,从“门”,“亦”声,亦、阏、遏古音皆为影母月部字,双声迭韵关系,故可异作。因简文“火”字构形与“亦”写法相近,所以作“焛”字乃是由“”而形讹。

        9.晋侯问于士之弱。(简11)

        按:今本《左传》作“晋侯问于士弱”,人名中多一“之”字 。相同的情况还见于简39+40“崔之予(杼)”的例子。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邢文》认为:“‘士弱’是人名,作伪者妄改,在人名之中插入‘之’字,是作伪的硬伤。”恰恰相反,这是一条证明浙大简属真的硬证!凡是对先秦文献有所涉猎的学者都知道,在人名之中插入一“之”字是常识问题,先秦文献中比比皆是,如《左传》“舟之侨”、“烛之武”、“介之推”;《论语》“孟之皮”;《孟子》“庾公之斯”等,此即“人姓名之间加助字”,王引之、杨树达等先生早已辨明(参见《古书疑义举例五种》,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86页)。最近发表的清华楚简《系年》中也有好几个例子,如今本《左传》里的人名“高渠弥”、“里克”、“高固”、“籴茷”,清华简《系年》作“高之渠弥”、“里之克”、“高之固”、“籴之茷”,皆可参看。

        以上9例,既有验证前人如晋杜预、清王引之、近人杨伯峻等的考证,也有今传文本与楚简本异同之处,还有楚简本错讹致误原因的分析。相信仅凭以上几条,读者就可以分辨出浙大楚简的真伪是非。

        浙大楚简《日书》中有一篇《四日至》,专门讲物候,现摘引2条于下:

        1.庚子南门正、鹊巢。(附图1·9)

        按:“南门”,指南门二星。《史记·天官书》:“东宫苍龙,……亢为疏庙,主疾。其南北两大星,曰南门。”《正义》:“南门二星,在库楼南,天之外门。”“南门正”一词亦见《夏小正·四月》:“昂则见,初昏南门正。”《传》曰:“南门者,星也,岁再见。一正,盖大正所取法也。”是说四月初昏时分南门星正中天。

        “鹊巢”亦是物候之一,《吕氏春秋·季冬纪》:“季冬之月:……鹊始巢。”高注:“鹊,阳鸟,顺阳而动,是月始为巢也。”“鹊巢”即“鹊始巢”之意。

        2.辛巳(始)渴。

        按:“”,读为“始”,楚简习见。“渴”,即枯竭之“竭”的本字。《说文》:“渴,尽也。”段玉裁注:“渴竭古今字。古水竭字多用渴,今则用渴为字矣。”《说文》:“涸,渴也。”《尔雅·释诂》:“涸,竭也。”是“渴”、“竭”二字同训为“涸”义。《吕氏春秋·仲秋纪》:“仲秋之月:……是月也……水始涸。”“水始涸”亦是物候之一,简文“始渴”与之义同。

        读过《夏小正》的读者不会太多,“南门”为星名,不熟谙天文知识的人也很少知悉。倘是作伪,必须对“南门正”、“鹊巢”以及“始渴”的词义有深湛的理解能力。

        下面再从文字学上举几个例子(参见附图2):

        1.浙大楚简《左传》的“大”字多处写作   ,其构形是在“大”字右侧加饰笔。此构形亦见于其它楚简,或加“示”旁(用作祭祀对象),字旧不识,古文字学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简文多处“大”字作此构形(包括“吴”字),如简61“大神”、简62“大国”、简93“大子”等,有今本为证,“大”字的这种异体才得以释出。

        2.失,《说文》谓:“纵也,从手,乙声。”西周金文所谓的“失”字(或偏旁)释读尚有争议,战国文字“失”字构形过去一直未明,楚文字用作“失”的字写作“”,其构形、来源尚不清楚。以前学者对《说文》分析“失”字构形的说法有不同看法,简文“失”字构形从“手”从“乙”,见《左传》简30、简89,与《说文》解析完全符合,证明了许慎的说法。

        另外,简89的“失”,今本作“更”。简文“失”字当读为“迭”,“迭”从“失”声(见《说文》),例可通假。迭,更替。《说文》:“迭,更迭也。”《易·说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简文“迭”字与今本之“更”实为同义互作。又,今本之“更”字当训为“代”,杨伯峻指出,《礼记·月令》、《吕氏春秋·仲春纪》俱谓“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与此相类似,可以证明。但郑玄、惠栋、王引之等谓“更”读为“梗”,祷祭也。从简文“更”字作“失”读为“迭”看,郑玄等人的说法不确。

        3.简文用作地名的“戯”,见《左传》简51,即“戏”字异体(繁体作“戲”)。“戏”字本从“”声,简文改从“虚”声。古音“戏”为晓母鱼部字,“虚”为溪母鱼部字,二字迭韵,声母亦极近,例可相通。又,“戯”字同“戏”亦见后世俗字,《宋元以来俗字谱》:“‘戏’,《列女传》、《三国志平话》、《金瓶梅》等作‘戯’。”从简文看此异体由来已久。

        4.简文“曹”字写作“”,见《左传》简41、附简3,从“乍”,从“曰”(“曰”为古文字常见繁饰)。“乍”即古文字“作”之本字,简文为省写,其构形也见于攻敔王夫差剑“”(《集成》11639A)及曾侯乙缶“”(《集成》10000)、曾侯乙尊“”(《曾侯乙墓》)字所从。古音“曹”为从母幽部字,“作”以及从“乍”声的柞、祚、胙、酢、阼等皆为从母铎部字,“曹”、“作”二字为双声关系,例可通假。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曹沫之陈》,“曹”字异体作“”、“”,因此“曹”字写作“”毫不奇怪。

        5.今本《左传》的人名“韩厥”,简本作“韩”,见《左传》简32,“”即“瘑”字异构。“咼”(或隶作“呙”)、“骨”为一字分化,故用作偏旁时可互作。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三德》:“凡若是者,不有大(祸)必大耻”、“为善福乃来,为不善(祸)乃或之”,“祸”字皆作“”,是其证。古音“瘑”为见母歌部字,“厥”为见母月部字,二字为双声关系,例可相通。又,韩厥之名《公羊传·襄公元年经》作“韩屈”;《易·系辞下》:“掘地为臼。”《集解》“掘”作“厥”,是“厥”与“屈”可通。而“屈”与“骨”亦相通,《列子·杨朱》“禽骨厘闻之”,《释文》作“禽屈厘”。此皆“瘑”可读“厥”之证。

        6.简文“随”字或作“隓”,见《左传》简26,原篆构形“阜”旁写作“邑”,同义偏旁互换。《说文》:“隓,败城曰隓。从,声。,篆文。”“”字隶变后今作“墮”,知“墮”即“隓”字异体。“堕”从“隋”声,但《说文》失收“隋”字(侯马盟书已有“隋”字),从古文字演变角度分析,“隋”即“隓”之分化字。又《说文》:“随,从也。从辵,省声。”徐锴《说文系传》则以为是“从辵,隋声。”是“随”字本从“隋”得声,例可相通。《史记·天官书》:“隋北端兑”、“廷藩西有隋星五”,《汉书·天文志》“隋”字皆作“随”;《墨子·耕柱》:“隋侯之珠”,《文选》李斯《上秦始皇书》李注引“隋”作“随”。所以,简文“隓”字可读作“随”。

        出土的战国楚简也有不少“隓”、“随”相通的例子,如《老子》:“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也。”郭店楚简本“随”作“隓”;《易·随》:“随,元亨利贞,无咎。”《易·艮》:“六二:艮其足,不拯其随,其心不快。”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本“随”字皆作“隓”。

        7.在望山楚简和包山楚简中,有一位楚先祖的专名写作“酓”,常与“老童、祝融”并列受祀,字以前大都隶作“”。《望山楚简》编者认为,“典籍所记楚王名多为‘熊某’,其‘熊’字在楚国文字资料中皆作‘酓’,‘酓’‘琴’二字皆从‘今’声。简文酓是指《山海经》的长琴,还是指《史记》的穴熊或鬻熊,待考。”(《望山楚简》,中华书局,1995年版)。李学勤先生则认为,包山楚简的这个字是从“女”,“蟲”省声,“”和“融”都是从“蟲”省声,故可与“鬻”通假,因而这一楚先祖名不可能是穴熊,而应是鬻熊(《论包山楚简中一楚先祖名》,《文物》1988年第8期)。

        葛陵楚墓出土的楚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版),内容主要为卜筮祭祷的记录,其中所祭祀的“三楚先”中,位于“老童、祝融”之后相当于“酓”的楚先祖名写作“穴(或作)酓”,另有一处写作“酓”。“穴酓”即见于《史记·楚世家》的楚先祖“穴熊”,学术界已基本达成共识;“酓”等同于“酓”,也无疑义,但其究竟和“穴熊”是同一人,还是读为“鬻熊”,意见纷歧,莫衷一是。

        其实葛陵楚简“”字异体作“”,已经透露出望山楚简、包山楚简的“”字所从的“”旁,实应是(旧隶作)旁之省,而不是“蟲”旁省形。郭店楚简、上博楚简出土后,学者们从“流”字构形已认出即“”字。浙江大学藏楚简中,也有卜筮祭祷的记录,祭祀的楚先祖名中,紧接着“祝融”的,正写作“酓”,见《卜祭》简6。此构形的首次出现,证明“”字所从的“”旁,确实是“”旁省变。因此,所谓的“”字乃“”字省写,其严格隶定则应作“”。    

        认识了“”字构形,就不难识出其字,实际上这就是“毓”字。甲骨文“毓”字写作,本从“女”旁,字象倒“子”离开母体身带羊水之形,即表示生育之“育”的本字(《说文》谓“毓”为“育”或体),是一个象形兼会意字,后来右侧构形演变为“”。楚文字“毓”字构形正是承袭了甲骨文的写法,仍从“女”旁,只不过右侧“”旁有所省变而已。

        从上引7例知道,浙大楚简虽然数量不多,却给我们从文字学的角度提供了不少新知识,解决了一些过去在文字释读上的争议问题。

        总之,通过上述举例可以看出,要伪造出浙大简,至少要具备以下素质:对先秦文献特别是《左传》有深入研究;对古文字学有精湛造诣且能掌握最新前沿成果。另外,浙大楚简书法流畅,必须有一流书家才能娴熟书写,同时还需有古文字学家提供临写的战国文字底本,且不说还要做成饱水率极高的古简而且必须通得过碳14的年代测定和墨迹微痕检测。试问今日中国有何处之造假者能满足以上条件?关于碳14测定的详细数据(含树轮校正后年代)已在书中附刊,读者可参阅。至于《邢文》所谓竹简尺寸不一,无契口、无编绳痕迹等情况,凡是读过考古报告或见过考古发掘品的读者,都能找到出处。楚简中文本文字错讹以及简化甚多的现象随处可见,此是常识,即使今日出版之正式书刊,也常有错讹之处,更何况是古代手抄本!此皆不值一驳。

        凡是懂得文物鉴定者,“上手”是鉴定的不二法门。连一根真竹简也没有上过手,却侈谈竹简辨伪,如此治学,令人遗憾。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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