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4日电(记者姚晓丹)教育部今天发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五个配套文件。相关负责人表示,营养改善计划去年实施以来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但由于试点工作实施范围广、牵涉环节多,加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因此全国学生营养办组织制定了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吃上放心营养餐。
据悉,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六盘山区等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等3个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覆盖22个省区、699个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个团场)、惠及2600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本次出台的配套文件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配套文件十分详实,如文件中对于供餐食品的规定‘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职责。”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