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云)为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地税局细化制度,深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明确案件的提请标准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并规范执法人员收集、使用证据行为,达到了“以审促查,以查促管”的目的。
宣化地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通过前后一贯的案件信息,掌握相同的处罚标准,充分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新机制实施一年以来,审理6件、结案6件,查补入库税款及罚款652万元,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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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张云)为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地税局细化制度,深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明确案件的提请标准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并规范执法人员收集、使用证据行为,达到了“以审促查,以查促管”的目的。
宣化地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通过前后一贯的案件信息,掌握相同的处罚标准,充分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新机制实施一年以来,审理6件、结案6件,查补入库税款及罚款652万元,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