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郭丽君)工信部近日发布了《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对除特种葡萄酒生产企业(项目)外的新建企业(项目)和酒庄,在布局与规模、原料保障、工艺与装备、质量安全、节能降耗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该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规,葡萄酒企业(项目)的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生产能力的50%。其中,葡萄酒原酒及特种葡萄酒生产企业(项目)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其生产能力的70%;酒庄酒生产企业自有的酿酒葡萄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其生产能力的70%。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报 纸 |
杂 志 |
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郭丽君)工信部近日发布了《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对除特种葡萄酒生产企业(项目)外的新建企业(项目)和酒庄,在布局与规模、原料保障、工艺与装备、质量安全、节能降耗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该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规,葡萄酒企业(项目)的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生产能力的50%。其中,葡萄酒原酒及特种葡萄酒生产企业(项目)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其生产能力的70%;酒庄酒生产企业自有的酿酒葡萄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其生产能力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