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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6月06日 星期三

    智海观澜

    盛情未必“难却”

    作者:莫清华 《光明日报》( 2012年06月06日 12版)

        “盛情难却”几乎成了贪官们东窗事发后共同的“苦衷”,仿佛是别人害了他们,而他们很无辜。

        这,使笔者想起曾经的太守刘宠。

        刘宠离我们很远了,已近2000年。他是东汉会稽郡(今浙江绍兴)太守。

        在他主政之前的会稽,官员横征暴敛,胡作非为,百姓不堪其扰,只得纷纷遁迹于深山老林之间,甚至到了“白首不入市井”的地步。刘宠主政后,废除那些烦琐的规章制度,禁止部属扰民等不法行为,郡中秩序井然,老百姓安居乐业。刘宠因为为官清廉,政绩卓著,被调往京城任职。 

        刘宠上京途经会稽郡辖下的山阴县时,有五六个老翁,眉毛头发都发白了,从若邪山谷间出来,每人拿着一百文钱,要送给刘宠。刘宠说:“各位父老何必这样呢?”老翁们回答说:“山谷里人,没有见过郡守。别的太守在任时,官吏到民间搜求财物,白天黑夜不断,有时狗叫通宵,百姓不得安宁。自从您到任以来,夜里听不见狗叫声,我们年老,难得逢此太平盛世,现在听说您要离开我们而去,因此我们特意来奉送。”

        刘宠听罢,十分感动:“父老们如此过奖,我实在惭愧。大家的心意我领受了,这钱我不能收,还是请带回去吧!”

        可是,这几个老翁执意赠送,情真意切;刘宠不收,他们不肯离去。

        真是“盛情难却”!

        刘宠无奈,只得从每人手里拿了一文钱收下,老人们这才称谢作别。

        他将出山阴县界至西小江时,将钱投入江中而去。

        这钱,在刘宠看来已经不是钱了,而是百姓们的心。全部收下,显然有违他做人、为官的原则;一概不收,又盛情难却,也有违他的爱民之心。刘宠是个聪明人,他只象征性地取“一钱”,表示不“却”民之“盛情”。然而,“一钱”也是钱。带走,也有违于他为官“两袖清风,一尘不染”的准则,所以,随后又投之江中,归还会稽郡。

        刘宠在“盛情难却”之下的明智之举,获得了千古美名。后来,史志家范晔将此记入《后汉书·循吏传》,奉为楷模。

        后人传说,这段江水自从刘宠投钱后,更为清澈了。后人遂将西小江改名为“钱清江”(在今绍兴市境内),建碑于江边,上书“会稽太守刘宠投钱处”,碑旁建“一钱亭”,又在钱清设立“一钱太守庙”为之纪念。如今浙江绍兴市北面的钱清镇,据说就是当年刘宠投钱入河的地方。

        “一钱太守”的美名自此传开。

        清初,监察御史杨维乔在刘宠墓前题诗:“居官莫道一钱轻,尽是苍生血作成。向使特来抛海底,莒波赢得有清名。”

        “人情”本身并不是一个坏东西。成就什么事情都需要环境和基础。和谐社会,也就是人情融洽的社会。刘宠太守在任时用心用力打造和谐融洽的郡境,他所“遭遇”的盛情是不带任何企图的真情,虽然“难却”,他竟然“却”得艺术而富于人情味,没有利令智昏。

        看来,自古至今,“盛情难却”都在考验着你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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