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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6月05日 星期二

    上海奥赛获奖考生将不再有保送资格

    《 光明日报 》( 2012年06月05日   06 版)

        本报上海6月4日电(记者颜维琦、曹继军)从2014年起,上海的奥赛获奖考生参加高考将不再有保送资格。今天,上海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调整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体育特长生以及上海地方性艺术特长生等高考加分项目,加强加分管理工作。

        根据《通知》,凡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上海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但《通知》同时明确,凡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此外,凡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ISEF)、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有关获奖学生若参加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上述高考加分项目的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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